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房产问题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房产问题是离婚中最难处理和争论最多的问题,很多离婚因房产导致的矛盾很多,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损,新婚姻法房产问题在婚姻法中也得到了明确,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以及产权的所有都有了规定,但是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




一、新婚姻法房产问题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新的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新规定,在您看来有点不近人情。有人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无能男人的救星。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种作用就是引导,面对越来越多的物质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调整社会中人们偏离正轨的价值观。此事也不全是坏事。最后,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新的规定解释就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的话,那就需要咨询专业的人士来解决了。

房产问题是需要您认真对待的,虽然离婚了,但是您对于房产的产权问题应该明确,一切房产所有权的处理和分割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确保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确保房产处理的结果公平公正,让双方信服。


相关内容:

·中介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
    中介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是现在很多租房者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协议,此项协议牵涉的问题过多,也是过于复杂,因为此项合同所牵涉的事个人的钱财和中介公司的利益问题,中介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符合租赁者的利益,是每个租赁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更好的解决此项问题,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中介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编号:租房字第( )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


·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如果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将合同拿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该份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能将房子再出售给他人。那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合同备案只是行政流程,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在办完产证之前,产权还没有过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无法过户。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产权证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一本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 此外,小产权房还无法办理产权证。因为办理产权证,需要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 ?一、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


·一、房屋买卖的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的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个买房的人都希望最后的房子是自己满意的样子,但是实际中经常出现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现象,也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


·期房转让有什么风险
    在实践中,作为签订期房转让合同的买方,虽然可能不用担心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还必须看到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那根据实务经验来看,期房转让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期房转让有什么风险 期房转让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一房二卖的风险。 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


·平房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因此,可以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一种保险,购买这种保险可以在很多方面比较便利。但是,缴纳社保必须是连续不能中断的,如果中断了就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于是就有人问,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社保断缴会受影响的项目 社会保险中断,会影响你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在杭州,很多政策与社保挂钩,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到你购车、买房等。购房资格。2017杭州住房限购...


·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涉外离婚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当事人是在我国法院起诉的话,那么也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分割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清楚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