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吗?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吗? 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执行用以偿还夫妻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相关法律依据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
·定婚给彩礼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定婚给彩礼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算;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的速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各地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事宜与本地的征收管理办法。由于各地的实际民情是存在着差异的,故而各地的征收管理办法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江西省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的征收程序的相关信息。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第一章 一般程序 第一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权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权的划分: (一)对属于...
·两个人没结婚有个小孩抚养权归谁 虽然国家对保护儿童方面制定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但仍有不少情侣在同居期间或者未婚的情况下就选择生育子女,有的人会认为这样的孩子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因此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论不休。情侣两个人没结婚有个小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一般来讲就需要双方协商决定了,但如果二人意见无法统一可以选择向法院上诉请求判决。下面就让律图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两个人没结婚有个小孩抚养权归谁 实际上,按照我国《婚姻...
·一、买保险避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买保险避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不可以,属于无效行为,并且还要依法承担法律行为婚前购买的个人保险,离婚时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确定保费缴纳的方式,只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价值较大的往往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中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大,所以离婚中夫妻双方常常因为人寿保险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离婚时分割保单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 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到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户口就跟着迁过来了。再者,派出所不会在房屋交易之后主动找上...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改签到母亲那边吗? 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一)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户口就归谁;(二)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
·起诉离婚什么证据能确保离婚成功?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不能协商达成合意的,需选择诉讼离婚的渠道,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采取调解和劝导的方式,不会直接判决离婚,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需半年后在进行第二次起诉,但对一些特定情况,法律也作出了首判离婚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什么证据能确保离婚成功呢? 一、起诉离婚的一般证据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
·离婚财产分配补充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抚养只要确定哪一方负责直接抚养、哪一方支付抚养费即可,对于财产分割,由于家庭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归属等较为复杂,双方在协商时通常会产生异议,即使达成合意但事后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如果需要修改补充财产分配事项,离婚财产分配补充议书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是否可以修改 离婚的财产分配协议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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