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就像国家的血脉,要想国家致富,一定要对公路工程做好把关工作,所以国家对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并颁布了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这份标准对公路工程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但是我相信,您最关心的还是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对工程质量如何评定?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评定部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工程质量评定
3.1一般规定
3.1.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3.1.2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1.3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1.4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本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3.2工程质量评分
3.2.1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3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3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2.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3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2.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3.2.4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3.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由此可见,我国针对公路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进行了十分细致的规定,各位施工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此标准,严格以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为准绳,建设出合格、优秀的国家公路,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好基础。您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法律法规,或者对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有疑问,请详询法律法规相关网站或者律师。
相关内容: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
·允许工程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有哪些?
认定工伤时,最核心的内容是工作原因。依照法律规定,职工受伤必须是由于工作原因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包括直接伤害和间接伤害:直接伤害就是职工在工作中因从事具体劳动而受到的伤害,比如摔伤、压伤、砸伤等等;间接伤害是由具体劳动之外的但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因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所说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具体情况第一、用人单位不...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赔偿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6、47条。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是什么?
我国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上非常重视,对待这些工程建设的质量严格把关,决不允许出现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特别是一些利国利民的工程。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我国人民所关注的工程建设。国家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做出了科学的规范。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焊工的误工费标准
焊工的误工费标准
据被侵权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被侵权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侵权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交通...
·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
我们知道,六十岁之后,不论男女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很多退休的人往往都有劳动能力,往往希望可以继续工作,维持收入。那么,退休后还能不能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确定劳动关系要分两个方面看:
1、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
2、用人单位...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我们可以和工程方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一、工程经济纠纷的含义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
·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