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

因为现在经常会发生一些工程事故,例如一些道路坍塌之类的事故,所以我国的对于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的标准是越来越高的,特别是市政关注的一些道路。那么现在由我们就以下资料来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这个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1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3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1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二、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三、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第三章路基

第一节 土方

第1条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2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3条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表3.1.3-2的规定。

第二节 石方

第1条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2条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第三节 路床

第1条 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2条 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条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第四节 路肩

第1条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2条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第五节 边沟、边坡

第1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2条 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3条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第四章基层

第一节 砂石基层

第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条 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第二节碎石基层

第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条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第三节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2条 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条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第四节 石灰土类基层

第1条 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2条 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第3条 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第五节 块石基层

第1条 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第2条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第六节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第1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2条 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第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第4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第五章面层

第一节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第1条 模板必须支立牢固,不得倾斜、漏浆。

第2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第3条 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

第4条 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5条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第二节 沥青混凝土面层

第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条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第三节 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3.5条 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2条 面层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3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4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7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第五节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第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2条 沥青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3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4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条沥青表面处治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第六节 泥结碎石面层

第1条 泥浆必须浇灌均匀,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弹簧等现象。

第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4条 泥结碎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第七节 级配砾石面层

第1条 混合料配比必须符合级配曲线范围,拌和应均匀。

第2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粗细料集中、波浪等现象。

第3条 面层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4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条 级配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第六章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 侧石、缘石

第1条 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第2条 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第3条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块人行道

第1条 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第2条 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3条 预制块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第三节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1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现象。

第2条 表面线格必须整齐、清晰。

第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4条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类人行道

第1条 沥青人行道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2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边不应枯焦。

第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4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条 沥青类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第五节 涵洞、倒虹管

第1条 砌体必须咬扣紧密,砂浆饱满密实,灰缝整齐,不得有空鼓,墙面应平齐。

第2条 盖板、基底混凝土应浇捣密实,坐浆安装稳固。

第3条 流水道必须畅通,不得阻水。

第4条 涵洞、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规定。

第5条 倒虹管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表6.5.5的规定。

第六节 收水井、支管

第1条 收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第2条 井框、井篦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

第3条 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第4条 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

第5条 收水井、支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5的规定。

第七节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第1条 砌体砂浆必须嵌填饱满、密实。

第2条 灰缝应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有空鼓、脱落。

第3条 砌体分层砌筑必须错缝,其相交处的咬扣必须紧密。

第4条 沉降缝必须直顺贯通。

第5条 预埋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6条 干砌石不得有松动、叠砌和浮塞现象。

第7条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7的规定。

第七章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 预制侧石、缘石

第1条 预制侧石、缘石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2条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第1条 预制道板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2条 彩色道板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第3条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第八章测量

第1条 水准点闭合差:,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第2条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秒,式中n为测站数。

第3条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0.3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于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这个问题的解答了,可以看出来,我国对于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的一些方面的标准是十分仔细的,不管是道板的大小、形状,或者是道路地下的支管的位置的安排等等,都是十分严格要求的。


相关内容: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有各种方法可以损害到劳动者权益或者不给予其享受完备的权益,特别是现如今劳动者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很常见的,因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做出各种选择,当然不排除其他特别原因用人单位不得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那这些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


·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2、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3、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 (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程序是怎样的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程序是怎样的 一、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1、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仲裁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中路239,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仲裁院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当发生劳动争议,在我国存在需要先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进行诉讼的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似乎可能不经过仲裁而直接进行诉讼,这就让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产生了疑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根据《企业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


·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


·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施工之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这是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施工许可证有一定期限要求,超过的话需要延期,那么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下面我们就给您好好讲一讲。一、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在我国有很多建设项目,各种类型的的水利工程对于人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甚至还影响气候的变化。因此,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达标就是十分严峻的问题。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也有不同的质量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无论你在仲裁期间是选择用工地还是单位所在地,在向法院起诉时,仍然可以做出选择。这就发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例如:公司所在地为北京,但指派员工到上海工作,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从便利角度考虑,选择了在上海提起劳动仲裁,冲裁裁决出来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