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多久?水是生命的起源,水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国家对于水资源的利用保护等方面也是及其的重视。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也常常会看见一些与水有关的建筑,比如水利发电站,水库等等。这些水利工程建立之后,由于适用而造成部分毁损的,应及时进行维修,那么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水利施工质量的基本特点
对于水利施工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非常多,比如:人工状况、机械情况、材料优劣等诸多因素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水利施工工程的质量,特别是水利工程往往是由很多家承包企业共同来合作完成的,所以对其质量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二)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波动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在其建设的过程当中很容易受到各种系统性或者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的质量出现很大的波动。(三)质量变化非常大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十分多,无论哪种因素出现了变动,都会造成一系列施工工程的质量变化。(四)施工质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当中,工序交接往往非常多,因此中间产品与隐蔽工程也就相当多,取样数也会受到多种复杂因素和条件之限制,由此而造成出现误判的机率非常大。(五)质量检验的局限性比较大水利工程建筑的位置是固定的,以至于在进行质量检验的过程中难以进行解体或者拆卸,所以在工程终检验收时难以发现工程内在的、隐蔽的质量缺陷。
三、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常见的问题
1、诚信缺失 由于我国的行业信用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建立统一的全面的和动态的信用体系,监管难以到位。使个别水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执业人员有机可乘。有些项目法人缺乏有效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机制,缺乏对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为的有效监管。虽然有些单位和个人屡屡违规失信,在一个地方违规失信,到另一地方或行业照样干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惩罚,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整个水利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2、工程建设主体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有些项目法人对建设合同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仍存在着认识差异;另外,由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多为各级财政投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拥有较多的决策权,造成部分管理者仍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在项目法人制定和签署合同中,不时存在风险分配和变更索赔管理不合理转嫁的现象,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上就是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的详细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水利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应该是该工程完工日起,一年以内。若相关单位没有如期进行维修,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由该单位保修,并且相关的费用也由该单位自己承担。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自己会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种私伤,而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工伤,顾名思义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我们知道公司为我们买的保险中有一项就是工伤保险,当我们不幸意外发生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其中有一项是子女的抚养费,最新的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一、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


·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虽然都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有些情况下却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有些时候却不能。这主要是因为经过认定之后,有些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那我国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1、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这劳动合同并不是当然就有效的,那么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呢?其实我们可以从反面来看,那就是什么...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也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除名、辞退的适用的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时或者相关工作所受到的伤害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的亲属,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具有依法申请工伤的法务义务,那么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法律上对工伤认定有着怎样的规定,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证人吗? 一、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股骨颈骨折工伤能获赔多少
    一提起工伤,想必大多劳动者并不会陌生。其实,工伤指的是我们在工作的过程因工作原因所遭遇的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我们遭遇到工伤,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和伤残评定,之后就可以就工伤来申请单位的赔偿了。那么股骨胫骨折工伤能获赔多少呢?赶快随着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遭遇工伤后怎么办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被申请人:广州????? 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 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69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2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6000元(4000元/月乘4个月)。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九...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项目是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中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对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以及支付范围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疑惑。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