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

毒品是罪恶的源泉,不仅对吸毒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使其经济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而且由于吸毒引发的盗窃、抢劫等恶性案件众多,使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国家一直对涉毒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包括制贩毒活动的外围行为,那么,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呢?
一、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含义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认定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综上所述,关于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的问题,首先要对犯罪行为予以认定,其中包括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运输的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幼苗,已经经过灭活处理的不认定为本罪;另一个是运输的数量较大,运送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少的情况也不认定为本罪。



相关内容: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一、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只存在于哪些犯罪中? 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不可能存在于间接故意或过失犯罪中,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时限是多久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生活当中如果有当事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购买东西的时候会很容易收到假钱,刚开始的时候假钱一般为面额较大的钱例如100元、50元、20元,然而现在小面额的假钱也出现了。造假钱也是犯罪行为,罪名为伪造货币罪。那么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您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伪造货币罪指仿照货币的式样、票...


·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通常说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方面,包括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现实中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那究竟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而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


·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会如何处罚?
    刑事诉讼法虚假诉讼会如何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一、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 拘役说的通俗点就是坐牢,这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所以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 三、拘役一般多长时...


·协助组织传销罪怎么判刑?
    在我国社会中,犯罪活动形形色色,这严重危害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其,中领导组织传销罪就是我国刑法所严厉打击的。我们知道,对于参与传销的一般参加者是不需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协助组织传销罪应该怎么判刑呢?来看一下吧。 一、协助组织传销罪怎么判刑? 对骗人人数较少的,一般予以教育,追缴违法所得。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安排、会见办理流程、所需相关证件等内容。罪犯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


·非法经营罪225条规定是什么?
    可供经营的商品种类数不胜数,百姓、企业工作日常需求与经营商家关系密切。犯罪者非法经营、生产销售的日用品特别是食品、卫生用品的危害范围非常大。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都会有质量问题,部分违法者还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种类,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非实物的非法经营也有不少,非法经营罪225条对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非法经营罪法规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


·行贿罪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行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2)客观上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贿赂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行为。二、《刑法》第三百九十...


·渎职罪如何量刑,怎样处罚渎职犯罪
    由于渎职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个类罪,因此说到渎职罪如何量刑的问题,那么就需要针对不同的犯罪来具体说明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条,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渎职罪如何量刑。 渎职罪如何量刑,怎样处罚渎职犯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