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但是社会上经常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法律规定在昆明什么算醉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规定在昆明什么算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三、醉驾和酒驾的区别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指导意见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意见》强调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醉驾的认定标准取决于酒后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的指数后醉驾行为成立。醉驾触犯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会被判刑。法律规定在昆明什么算醉驾?以上内容就是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相关内容: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租赁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经营资质。那么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有哪些呢?申请办理经营汽车租赁业应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上、下班时工薪族的我们每天必做的事情,在上下班的途中有可能有些人们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有可能是工伤,只要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事故都会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企业...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一、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在限额内赔偿,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规定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完税证明、医院的误工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等证据。 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 2、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3、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 4、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 二、特点是...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方会约定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的我们在下面将会给您仔细的做一番介绍,帮助各位了解该情况。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从司法实践看,交...


·2023年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2018年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一、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乘20%征收。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乘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乘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
    一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如果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寻求解决。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我们结合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来和您做个探讨,请看下文的分析。 一、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司机是当事人,应当到庭,如果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在当事人不到庭,也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能...


·一、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如何判定?
    一、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如何判定?交通事故医院过度医疗处理方式是对于过度医疗的部分不予赔偿。需要提出证据,比如对方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可以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的。二、过度医疗的规定是什么?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