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 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公出或者办理工作上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毕竟是在办理单位的事情,作为单位在事故中应当负有怎样的责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一、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单位有什么义务 特大交通事故即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
·劳动仲裁受理后要多久裁决 劳动仲裁受理后要多久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
·员工提出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离职后,又不想中断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于是纷纷挂靠到其它公司,同其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真正提供劳动。这样形成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特别说明,处于灰色地带。那么员工提出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1、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从事工作有关的活动所受的伤害。并且工伤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事故伤害,另一种则是指职业病。其鉴定标准是在职工医疗期满以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鉴定。那么对于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年,我们总结一下几点: 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十级伤残。 评残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
·劳动者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 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格式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①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
·要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工伤鉴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这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对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并不清楚,以至于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间。对于工伤鉴定,您首先要知道去哪里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要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一、要做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设区的市劳动保障部门,有专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科室进行认定。 二、工伤医疗期及期间待遇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
·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如劳动合同无限期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和87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21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什么情况下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 虽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享受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但此时单位也是要按照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试用期工资的。不过这个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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