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定义和处罚是有严格规定

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定义和处罚是有严格规定的,酒驾的血液酒精含量要小于醉驾,处罚也要轻于醉驾,醉驾严重的甚至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那么如果醉驾致同车人员受伤司机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醉酒驾驶,我国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只要是醉酒驾驶,不论是什么后果,醉驾致同车人员受伤还是未造成伤亡,都不影响对于其“危险驾驶”的定罪,而如果还存在其他的加重情节的话,还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从重处罚,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向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1、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肇事逃逸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一般会标注肇事逃逸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


·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
    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如今,车祸频发,无论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受害人都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的。那么是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索赔呢?换言之,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索赔时限是否有限制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


·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吊销驾驶证
    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吊销驾驶证,要看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并符合吊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下会被吊销驾照: 1、醉酒驾驶; 2、无证驾驶; 3、将机动车交由无《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4、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超速; 6、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每个地区都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案件,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的法庭来说,可能在具体的判定方面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会有所差异。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


·算交通事故。
    算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犯道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


·1、醉酒驾驶机动车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率越来越高,因此而发生的死亡赔偿也在随之增加,不管我们是不是车主,都应该对死亡赔偿做一个好好的了解。在马上步入2017年的时候,青海省就关于《青海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了以下规定和赔偿标准。 一、 青海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 1、 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由保险公司在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


·购买汽车全保有划痕险吗
    现在市面上确实有非常多的车险公司,不同的车险公司自然也会推出不同的车险套餐,在车险套餐中包括什么样的类目也是由车险公司予以规定的。事实上所谓的全险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关系概念,全险包括的险种,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公共认同,但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全险包括划痕险吗就是存在差异的一个问题。 严格来说,全险其实是并不存在的,现在不通知保险公司指定的险种将近20种,对于普通的私家车车主来说,其实是没有必要购买这么多...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如果是定三者车辆的损失,一般要双方都到场,要一起签字确认损失的核定没问题。以免找后账。如果是标的车辆定损,那么被保险人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