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私家车等类型的车辆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很多驾驶员不按照遵守交通规则,故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使较为频繁的,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希望得到赔偿的主体,是需要按照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后,才有可能得到经济赔偿的。
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九)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十)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四)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四)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六)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我们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的等级划分为十个等级,等级越高以为着职员恢复的几率越低,故而可以得到的经济赔偿也就越高。但并非意味着做过工伤认定后,即可以得到赔偿,需要在做过工伤鉴定确定伤情后,才能提出提到经济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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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得证据、获得赔偿,需要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呢?进行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谁决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
·重型货车交强险赔偿额是多少
重型货车交强险赔偿额是多少
一、重型货车交强险赔偿额是多少
重型货车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12.2万元人民币和12100元人民币不等,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和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有关系的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
·法律规定车险种类有哪些
车险种类有哪些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二、车险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车损险中,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
·卖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卖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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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尽量避...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各方面都为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凡事有利有弊,就看你怎么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作为众多交通工具的一员,机动车对于个体而言是较为便捷的却也容易出事故的。特别是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今天,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事件频频发生。如果你不小心遇到此类事件,要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我们为您解答疑问。
如何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传票?
一、应对方法
1、积极应诉,即按照相...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的时候,外交通事故发生的平率还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伤而对方又是责任方且不愿意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吗,可以对此提起诉讼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这一问题,我们就解决方案做了以下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一、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追尾碰撞前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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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信现在在我国,醉酒驾车判刑的这一规定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如果醉酒驾车一旦被发现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想必您也知道,直到现在为止,醉酒驾车的这种现象还是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种现象,这都是我国交警部门和法院不愿意看到的。
一、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
·车祸50%责任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车祸50%责任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会赔偿的;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耽误工作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误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在诉讼阶段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时间证明。误工时间要根据单位给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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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误工费是怎样的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
·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