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公司在当下的借款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 是处理担保交易的专业机构。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那么土地抵押究竟是什么呢?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多种计税方式,通过一些方式、具备一些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是可以免税。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征地款。各地的补偿款的支付规定是不同的,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城市向周边扩张不得不拆毁一些农民住宅,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朋友。下面,的我们就要为您解答疑惑。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3)因买卖、继承、赠...
·公司变更注册地点需什么流程 公司变更注册地点需什么流程 一、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
·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一、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在当地上班,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
·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国家对农村征地进行村落的拆迁重整,这会是一项大的工程,而这其中关于补偿的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是关乎村民的权益生活保障等的问题。而为了避免村民对于政府产生异议而发生纷争,出台政策表明补偿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现在就来介绍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您都知道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很广泛,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都是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不过,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一般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既然如此,就需要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协议书怎么写?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每个地区基本都有独立的开发商,不管是作为开发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每个地区基本都有独立的开发商,不管是作为开发商,还是户主。一直都有因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出现的一系列事故,为了避免和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一些关于质量问题的规定和处罚,您可以一起看一下。 《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
·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在我国,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重要的凭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在很多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房权证正是对于房子所有权的证明,而土地使用证是对于房屋下的土地得使用权的证明。但是在以前,老房子是很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老房子只有房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吗并不是所有的老房子都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过早建的房屋是很少有办理土地...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能证明个人财产的一般就是分为年薪、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的经济财产证明,向银行贷款时就需要贷款人提供等值的个人财产作为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的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