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费用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应提供工伤认定书以及医院的治疗资料。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是必须进行的。工伤鉴定还应支付一定的鉴定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左右,工伤劳动者无需承担这笔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关内容: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10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可续期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可续期 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汽车厂、石油开采工业等工业用地也是有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都会对住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用地的处理产生疑问。接下来,我们将围绕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您做详细介绍。 ? 一、工业用地的概念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
    拖欠工资怎么投诉?拖欠工资投诉有用吗? 一、拖欠工资怎么投诉?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不过耗时较长。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 还可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


·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一、哪些条件达到企业辞退员工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做事,右手受伤对本人的生活影响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得根据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鉴定原则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共有十级伤残鉴定结果。 5.1一级 5.1.1...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
    工伤被说不算工伤工资退减怎么办?是否是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行,不是单位说的。属于工伤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承担直接费用。如果社保局也认定不属于工伤,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可以要求单位按病假发放工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


·职工上班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竟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


·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由于抚养关系是由身份关系而来的权利,不以离婚为条件,解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在离婚后,没哟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抚养费的。且抚养费的支付是以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那么对于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中各类建筑拔地而起,而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民众的关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仅会影响到使用体验,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工程质量的评定十分重要。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