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将土地承包给开放商或者居民,这时需要有一个使用权的证明。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期限以及拥有的证明,购买房屋时都会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很多人想知道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1、向开发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向原来业主索要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5、缴纳维修基金。

6、缴纳契税。

7、去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证和办理土地证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少?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三、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安全,在经济生活中被普遍采用。

综上所述,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和原来业主还有开放商索要材料,然后办理过户。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到期后需要续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得以延长。二手房补办土地使用证流程并不复杂,只要资料齐全,原来业主在场或者不在场都可以办理。



相关内容: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遇到房地产转让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那么常见的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 1、因欺诈、胁迫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政府在进行征地补偿发放地时候,往往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工作。因为各家各户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可能护住搭建的有彩钢棚,针对彩钢棚肯定也是在拆迁的范围之内的。但是,毕竟彩钢棚对于当事人来说在搭建的时候也是花费了不少精力和财力的,那么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呢? 一、彩钢 彩钢主要是指用于现代建筑、本身具有相当的力学结构性能,同时又具有美观、防...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产市场中,对回迁房的交易也有,对安置房的转让也是存在的。但毕竟回迁房和安置房还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定向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定向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定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一、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农民转让土...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的使用者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补偿费或安置费,会将土地交给其使用。或者是直接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交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这种行为就叫做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他人。意思是土地使用者不再使用这份土地以后也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是国家的机关用地,国家机关用地具...


·集体土地使用证经营规定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经营规定是什么?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理相关的经营活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一、征地和拆迁的区别 ?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民的炒房热度也是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企业楼盘拔地而起,促使不少土地被征用盖楼,但作为仅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朋友,征地补偿的费用对他们来说就尤为重要,万一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征地是什么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一、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法定流程:申请、批准、实施。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


·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什么?(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