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

醉酒驾车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醉驾撞到人了,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害人受到的伤是轻伤的话,嫌疑人就需要赔偿以及坐6个月以下的监狱,如果被害人重伤的话,不仅仅赔款,还可能坐长期的监狱。那么醉驾撞到人了应该怎么办呢?

一、醉驾撞人怎么办?

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由此可知,如果醉驾撞人的行为触犯了上述《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就可能被判刑。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一)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二)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看出醉驾撞人是个很严重的违法的事件,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吊销驾照和罚款以及赔偿,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以至于去坐牢。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上海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一、上海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经历以下流程未能解决问题后方可进行诉讼,流程为: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


·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


·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而这时一般就是由购房者与小区物管公司之间进行交接。这时,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购房者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是不是要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如果开发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的内容,且业主事先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即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业主交了...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签订。如果是由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签订;如果是双方自行协议的,也可以直接由双方自行签订,不一定要到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去签订,对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另外,在就因交通事故赔偿进行协商时,建议尽量通知保险公司也参与,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赔付。如果保险...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刑事犯罪吗?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省内:罚款200元以下(含200元)异地违章车主可以通过邮政局等合法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违章事发地亲友办理。驾驶员交异地违章罚款无需长途奔波。根据规定,驾驶员在异地道路交通违法,凡罚款数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可在省内任何城市通过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方式向罚单上指定的机构或银行账号交纳罚款。记得带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局代办车辆异地违章...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


·法律规定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受害人当场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具体包括了五种,分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针对不同的责任,法律中明确作出了一些具体的情形,那其中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影响第二年保费吗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2、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如果当初投保时保额为2000元,当划痕险的理赔金额到了这个数额后,保险公司就会终止合同,不再进行理赔。  划痕险在年度保...


·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
    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