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二、抚养费应怎么支付?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因此男方在离婚之后有义务定期支付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和父母的收入水平来决定,抚养费应支付到子女成年为止。


相关内容: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
    一方离婚能给另一个补偿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说,离婚补偿就是对夫妻约定婚内谁赚的钱归谁,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而赚钱少的,在离婚时由赚钱较多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约定婚内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婚后生活谁赚钱归谁。赚的少的少得,赚得多的多得。也所谓...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提起的离婚诉讼,也不是说法院都会受理,那实践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一些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


·请问在合肥哪里可以起诉离婚
    请问在合肥哪里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相关的规定,有关合肥哪里可以起诉离婚这一问题,做出以下回答,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来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流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


·一、自动分居两年就离婚了那财产怎么办?
    一、自动分居两年就离婚了那财产怎么办? 分居两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如果离婚的话,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离婚的手续。关于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适当照顾女方和无过错的一方。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后财产怎么算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以下理由: 1、结...


·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财产种类的多样性,以及夫妻关系的复杂性,故而离婚案件之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以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进行审理。最高院也即北京法院,离婚财产纠纷北京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财产制度 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孳息”、“自...


·该怎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尤为重要。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大打出手,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对抚养权的归属作出判断。那到底该如何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哺乳期内的以母亲抚养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下子女的父亲抚养例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实际抚养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已经承担了抚养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