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一些生产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受伤。职工脚面被砸伤后,要先到医院处理,然后,尽快的找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职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金及其它赔偿。那么,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一、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最低十级,如果有钢钉或钢板可以评为九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十级。也就是说,只要骨折,最轻也可以上十级。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二、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三、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所述,根据工伤认定标准,骨折最低的工伤级别的十级。因此,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十级,如果有钢钉的话,则可能达到九级。构成十级工伤的,职工可以拿到相当于七个月工资的伤残赔偿金。并且,职工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都可以找单位报销。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算不算工伤? 因个人私事请假后出了意外的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此时间仅仅提供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信息;2、月计薪天数,这个与计时工资的算法密切相关。为什么他不是20.83呢?因为国家规定,在法定假日(就是现...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简单说就是,排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保证金何时归还?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保证金何时归还?为了增强建设单位的责任心,减小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问题,发包方在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一般会约定工程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只要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修理责任,为了促使该项义务的行使,承包方会要求承包方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保证金何时归还?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因工伤停工是可以享受原福利待遇不变的对待方式的,当然,因工伤享受原福利待遇的时间是有具体的限制的,并不能一直无限的延长。那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近些年,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发展比较迅速,作为建筑工程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造价也在不断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工程造价行为,贵州省制定了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那么其内容有哪些呢?那下面是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请您阅读。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


·工厂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要是违背《劳动法》中的规定,招用童工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被认定为违法。之后就需要对公司作出处理,那实践中工厂使用童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以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例,简单为您介绍一下“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问题。 一、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


·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吗
    劳动仲裁是诉讼必经程序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包括签署的工程合同、证明没有获得工程款的材料以及已经与对方失去联系等。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也是可以提供的诈骗的证据。 具体需要的证据如下: 《刑法》没有具体规定某类或者某个具体罪名需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认定犯罪,因此指控犯罪的证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类证...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