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敲诈勒索和绑架罪的区别都有哪些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财物。可见,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以劫持被绑架人,控...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 按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数额标准,一种是情节标准。也就是说实际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的...
·信用卡诈骗可以微罪不诉吗? 信用卡诈骗可以微罪不诉吗?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
·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 一、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当事人是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又是由...
·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时的程序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接下来,我们围绕刑事拘留程序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
·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不过很多人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还缺乏了解。比如究竟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预备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 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合法行为的区别邮电工作人员配合司法机关侦查工作,将有关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与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但是,邮电工作人员在司法机关通知不需要继续扣押邮件、电报之后,而继续扣押隐匿者,或...
·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是什么样的? 如今网络诈骗、电信电话诈骗成为了不法分子诈骗的新手段,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都是团伙作案的,其中就包括主犯和从犯。如果律师为被告代理案件,就得写一份辩护词。那么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王某某近亲属委托并经王某某本人的同意,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有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怎么认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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