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都实施了限购政策,也就是说规定啦只能购买几套房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之后是否还可以再贷款购买房屋,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

现在基本上是认贷,只要在夫妻共同买房贷款时自己也签字的,算作有贷款记录,即使你离婚没有房产,也算你购买了二套房,但是排除公积金贷款,因为银行征信系统里查不到。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告诉您,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购买房屋的,那么在银行的相关贷款系统中会有记录,因此如果在离婚之后再进行贷款买房的话,那是有相关记录的。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相关内容:

·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
    房租合同到期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房租合同到期后如果要续租的话最好是重新签合同,租赁合同到期一般由租赁房和承租方共同签约一份新的租赁合同,内容双方自行商定后签字即可生效。不过,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租房合同到期自动续签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一、抵押中的房产办理过户一共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方法三,赎楼;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下面我们详细了解这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


·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
    对于准备买二手房房的新人来说,经常会听到关于房屋两证的问题。没有接触过这些内容的新人显得非常迷惑。到底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两证呢?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屋两证是什么 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1、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 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


·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何处罚?
    一、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房产属于非法集资来源的话将会被查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3、继承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农村自建房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三章人员安置 ? 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四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


·关于房子正在按揭当中还可以用来贷款吗?
    关于房子正在按揭当中还可以用来贷款吗?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按揭房子再贷款,然后我们再进一步了解按揭的房子是否可以用来贷款,下面就让我们为大家来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和知识。关于什么是按揭房子再贷款这个问题。按揭房子再贷款它指的就是虽然你的住房已经偿还了预定的贷款本息,但你的房子目前还是处于分期贷款,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你急切需要资金所以说不得不将房子用抵押,重新申请贷款用于个人的经营方面或...


·大家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
    您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子也是要签订购买合同的。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的行为,也有利于备案和房产过户。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合同也是保障自己权利的证据。那么单位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


·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会作出分割。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房产的,双方可以协商房产由哪一方拥有,这就会涉及到将房产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二、房子小产权是什么意思呢?1、所谓“小产权房”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中所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它是指在农民集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