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伴随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招商代理逐渐成为很多人选择的生财之道。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都极大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正是由于经济平稳发展,众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入驻中国,与此同时,国内的招商代理竞争也愈加激烈,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在进行招商代理合同签订的时候,应多加了解。(一)因合同委托书授权不明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下,之所以令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是因为对于委托书授权不明这一事实,委托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因而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结果;之所以令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因为代理人明知委托书授权不明而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的,显然也存在着过错。在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下,如果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那么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就是被代理人在有权代理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而导致代理行为无效或者被相对人撤销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往往是缔约上过失责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在顺序上并无限制,第三人既可以向被代理人提出请求,也可以直接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因合同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应当由无权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对第三人不负任何责任。无权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既可以是由无权代理人履行其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由无权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第三人明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仍然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无权代理人即无需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因合同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bb条第2款的规定,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当向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一旦接受委托人的授权,即对委托人产生代理其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的义务。在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时,就构成对这一义务的违反,因而应对被代理人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当然,如果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委托合同,那么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的行为,往往也构成对委托合同的违反,因而应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中代理人和第三人对被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4款又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之所以令代理人和第三人对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往往是因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串通行为构成了对被代理人的共同侵权。仅仅是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还不足以成为让第三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五)合同代理人和合同被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67条的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之所以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对于代理人所从事的违法行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都具有过错,而且给第三人造成了损害。第三人所受的损害,通常是因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而产生的缔约上过失责任或者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第三人明知代理行为违法,对于因此产生的损失即应由第三人自己承担,而不能请求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六)合同中转委托代理中的法律责任所谓转委托代理,也称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代理权转委托给第三人行使时而产生的代理。转托代理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必须存在着本代理;第二,代理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转托代理人;第三,转托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不得大于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第四,转托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代理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据此规定,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将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行使时,必须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的,转托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此时应由代理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即由代理人向与转托代理人从事法律行为的相对人承担履行合同或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是,如果代理人能够证明转委托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作出的,那么被代理人就不能拒绝代理人的转委托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应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在将代理权转委托给第三人时,应当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转托代理人指明转托代理权的具体权限范围。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从上文我们可以有所了解。因此在招商代理的过程中,代理人不可单方面的将代理权给予第三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对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法律解释权予以说明,所以必须对招商合同加以重视,双方合理沟通,确保合同有效,用合法的书面合同保护双方的权力,才能更好的防止纠纷的发生。



相关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签订的是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协议,虽然合同与协议在实践中使用的都是比较频繁的,但在不少人的眼里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那究竟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由于合同各种各样,性质、种类的不同,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不一样的,但概括起来,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合同违约金是在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支付给另一方的违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金的数值大小,取决于是否在制定合同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制定合同时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资料。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什么是合同欺诈?
    什么是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二、合同欺诈...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应该提前通知公司,以便于公司提前安排人员交接工作,也利于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的离职手续办理。 二、合同到期怎么办 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在合同中,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正常我们理解的抗辩权是有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继而相对于这个请求权进行对抗的权利。现在我们就为您说一说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这方面的知识 一、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合同单务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保证人对于债权人只能享有消极的防御权利——抗辩权,此权利于保证人意义甚巨,故有...


·合同诈骗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合同诈骗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合同诈骗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合同签订之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刑事诉zhi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dao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依上述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很多合同的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定金合同的使用是非常广泛的,很多的交易或者合作都会使用到定金合同,法律对于定金合同以及要式合同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容易把定金合同和要式合同弄混淆,那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阅读下文。 一、定金合同的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


·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当按照三年的时间来计算诉讼时效,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3年的时间,一般认为,诉讼时效旨在保持法律活动的安全及保持权利和平、避免争议。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实现其请求权的有效期限的起算点,关系到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权利人是否享有胜诉权。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技术合同生效条件应该满足什么
    技术合同生效条件应该满足什么(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