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

当代社会,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但是离婚涉及到一些事情都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离婚是需要确定抚养费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这里首先我们要告诉您离婚抚养费得确定是跟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事人的工资收入状况相关的,通常情况下是当事人工资收入的20%至30%,最后就是跟子女实际需要的抚养费也是有关的。


相关内容:

·哪几点离婚娃娃抚养权要不到
    哪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哪方优先有孩子额抚养权。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一、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都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一般用于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一次性支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具体支付抚养费数目可以按月或年数额乘...


·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是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离婚夫妻必须要先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您常说的离婚协议,否则是不能达到离婚目的的。那么现实中,当事人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的也大有人在,冷漠,无视,这种冷酷的态度和行为更是助长了罪恶泯灭了善良。而如今,我国是法制社会,对于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条件已有了明确规定。一、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


·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其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应该以自己的孩子为中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当中的话,这是对自己、孩子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但是我国法律秉着对未成年人负责的态度,实际上对哺乳期内妇女犯罪是有特殊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


·离婚对彼此都是痛苦的
    离婚对彼此都是痛苦的,带来的伤害是无法言语的。孩子作为家庭成员在离婚后有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来保障孩子的成长。不支付抚养费用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伤害,那小孩抚养费不给犯法吗,我国的法律有什么样的解释,法院又会怎么进行判罚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违法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


·一、去法院告重婚罪有时效吗?
    一、去法院告重婚罪有时效吗?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
    我们知道,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到公民或者一些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国家是要给受害人赔偿的。但是有些时候,国家机关即使侵犯到公民权益,公民却无法取得相应的国家赔偿,这是为什么呢?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我国国家赔偿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 我国1994年5月12日公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婚姻双...


·强迫婚姻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社会不断地在发展,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强迫婚姻的情形。强迫婚姻是指父母不顾孩子的意愿,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让子女与他人结婚的一种行为。被强迫的婚姻在实践中很少会真正幸福的。那强迫婚姻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迫婚姻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