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在日常交易买卖的过程当中,双方如果只通过口头的形式来约定买卖交易过程当中的一些事情的话,那么在以后双方合作的时候就会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是不利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的。所以签订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有利于双方的合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供应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的 用于 。 实际验收量结算。乙方供应的材料不足上述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补足;乙方供应的材料超出上述约定的数量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或接收。拒收的,由乙方负责退货,退货等费用由乙方负担;接收的,甲方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乙方供应的全部材料的产品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的,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除了符合上述标准和指标 外外,甲乙双方还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作如下特别约定:

第三条 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采取 形式,满足产品的存运条件。

第四条 交货规定:

(一)交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货,供货方式按下列第( )

(二)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壹:乙方送货,运输费和装卸费由乙方负担;贰:乙方代运,运输费 元,由 方负担,装卸费 元,由方负担;叁:甲方自提自运,运输费 元,由 方负担,装卸费 元,由 方负担。

(三)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是 。

(四)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相关标准、指标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质量验收,如发现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指标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退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关于质量验收的特别约定:受甲方技术条件和检验能力所限,甲方的上述验收并不能确保发现乙方产品的所有缺陷和瑕疵,经甲方验收后接收的材料,并不视为甲方认可其质量合格。在甲方使用中或经甲方加工、混合成为建筑材料后,出现质量问题或经第三方检验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相关的产品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

(五)数量验收: 货到现场,甲方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数量验收,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作为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同时作为货款结算的数量。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如下:

(一)根据每一批货的验收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报告, 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在 日内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货款 。货物供应完毕,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

(二)货款的支付方式及进度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交付合格的产品,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上述确定的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标准,是在甲乙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因延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作出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数额,乙方认可和甲方的应受到的实际损失相当。如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乙方以甲方实际损失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除不可抗力外,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 。

(三)无论是否经过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按一下情形分别处理:

1、甲方未投入使用的,无条件退货,退货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确定的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标准,是在甲乙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因延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作出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延期违约金的数额,乙方认可和甲方的应受到的实际损失相当。如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乙方以甲方实际损失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已经投入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3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 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延期供货 次以上(含本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的进度付款达 次以上(含本数),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合同解除后,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双方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需方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实际发生的律师费超出相关国家机关确定的标准的,按相关国家机关确定的标准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QQ或MSN: QQ或MS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供应合同当中,对于双方的交货规定,货品的质量,付款的方式,收货人的责任和义务,违约以后要承担的责任,遇到纠纷以后的解决方法、落款等。这些在供货合同当中都是比较重要的,万一发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参照合同当中的条款解决的。


相关内容: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包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为落实农村合作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书面协议。当...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承租人的解除权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生的合同风险。具体来讲,当事人在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签订合同前的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审查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要查验单位的...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意思就是,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合同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表示合同成立,房东违约,就应当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主...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情如下: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合同法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定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2、在各类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将保险合同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3、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单...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的常见,几乎现在每一件事情都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就比如我们去手机店购买手机,都会有一个简单的协议等,或者有需要办理分期的业务的,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保护是很有效的。那么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内容规定如何? 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内容规定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