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申请认定?

因工受伤的劳动者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工伤赔偿能赔多少是具体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具体核算的。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计算方式来算出赔偿金额。那以上海为例,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怎么认定?

一、上海闵行区工伤认定去哪里

地址:上海闵行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二、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需要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或者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需要准备好工伤申请的表格等,依照规定程序进行,才能在进一步申请赔偿并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在工伤认定中有不懂的,可以联系的律在线律师咨询哦。


相关内容: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


·眼睛工伤九级赔多少钱?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不小心受到伤害,在工作中我们要区分工伤和人为伤害,员工工伤是可以的到相应的赔偿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在工作中如果眼睛工伤达到九级,那么眼睛工伤九级赔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坐着等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才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到底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开除,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勒令其离职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开除厂籍或公职。用人单...


·离婚后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方式,主要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方式。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供您阅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金是多少钱?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金是多少钱? 一、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金是多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会对雇佣关系成立的时间进行规定,但是在某些合同中,却存在无时间限制的情况,这种合同便被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 一、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 受理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


·承包工程合同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承包工程合同毁约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约定了违约金额,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相应的违约金额的,按照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赔付。建设工程合同违约...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