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内容?在工程承包等事项中,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确定合同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利于之后纠纷解决及责任划分。所以,人们对于签订的承揽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产生了兴趣。那么,我国规定的承揽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内容?至于详细解答,下文中将会讲述。
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承揽的品名或项目
承揽的品名或项目即为定作物的名称。确定定作物是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和前提,此条款未规定或不明确,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定作物品名或项目,不得含混或者模棱两可,不可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以免产生误解,发生纠纷。
二、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数量应明确计量单位,注意用法定计量单位;质量按国家、部颁或专业标准,没有国家、部颁或专业标准的,定作人应提供实样、模型或设计图纸,由双方商定标准或立标封样;包装根据国家或专项规定标准包装,一般由承揽人负责。定作人有特殊要求的,合同应注明;加工方法应在合同中载明。
三、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这一条款的内容应有所不同。比如来料加工合同要写明提供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加工技术资料,交付的日期及使用的具体要求,带包装物也应写明;修理合同则应对零部件的供应及采购协商确定好。
四、价款或酬金
价款是指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时,定作人支付承揽人提供的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包装费用、劳务费用等项目的价金总额;酬金是指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时或不需要原材料时,定作人支付承揽人劳务和智力成果的金额。价款和酬金,国家或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为了担保合同的切实履行或为了满足承揽人的需要,双方还可商定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或预付款。
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根据规定,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定作人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也可以自行约定期限的计算方法。原材料等物品的交(提)日期计算,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定作物交(提)的地点和方式一经约定,除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外不得变更,如果一方擅自变更,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是指对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用以确定其是否达到定作人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因此,验收标准和方法事关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标准是国家对产品的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即产品质量标准。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按发布单位和适用范围不同,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若制作的定作物没有上述标准,则由定作人、承揽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封存样品的,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共同启封样品,以样品为验收依据;无样品的,依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括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验收。有些产品经检验难以立即发现质量缺陷,因而必须规定一定的产品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以外,应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现金结算是指合同当事人使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货币收付的行为。转账结算是指通过银行从付款单位帐户将款项划拨到收款单位帐号进行货币收付的行为。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开户银行是指定作人或承揽人储蓄资金的银行,合同中应写明该银行的名称。帐号是指定作人或承揽人在银行储蓄资金所立户头的编号。明确规定开户银行、帐号有利于价金的顺利划拨。
八、违约责任条款
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比例,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由双方共同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条款
总之,确定定作物是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和前提,若不明确,合同将会无法履行。因此在承揽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定作物品名或项目,不得含混或者模棱两可,不可使用代号。



相关内容:

·黑白合同的效力及影响是什么?
    黑白合同的效力及影响是什么?“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 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黑白合同并非立法中的补充合同,应该对此进行明确区分。按法律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我们知道,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遵循一定的原则,而合同订立之后履行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那究竟合同履行包括了哪些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原则上都是按返还财产的方式处理,但这并非唯一的解决办法,且按此原则处理,有时明显不切合实际,还可能引起新的法律问题的出现。...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1、 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物业...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是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一概念的,并且区别于抗辩权。对于抗辩权来说,是合同一方具有的权利;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双方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下面我们将其相关知识介绍给您,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


·最新合同编全文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最多的合同就包括买卖合同、
    最新合同编全文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最多的合同就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以及劳动合同,而对于这些合同,除了劳动合同主要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外,其余的基本都是受《合同法》的调整。那您知道我国制定的合同法的内容是怎样的吗?我们提供最新合同法全文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一、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电子数据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而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所以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证据的一种。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


·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一、跟物业签了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由于一些原因,业主可能会逾期缴纳物业费。但逾期缴纳物业费很可能会产生违约金,有些时候也叫滞纳金。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有些合同内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
    合同争议的仲裁有哪些条件? 如今,不论做什么都离不开合同,工作时有劳务合同,公司之间合作时有合作合同。合同解决了很多合作时出现的问题,但是,有时也会由于合同签订时的一些疏忽而出现合同争议。在出现合同争议时,就会有人问了,可不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说说合同争议的仲裁条件。 1.适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必须具备两个基本...


·一、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铺出租事宜所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既要考虑怎样履行合同,又要考虑怎样保障自己特殊情形下解约退租的权利。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商铺出租方违反约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业务经营不善,承租方需要终止协议的处理事宜。 其他注意事项 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