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因为没请律师错失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之间往往会因为生活的琐碎,争执不断,最后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那么对于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又是一个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那么离婚因为没请律师错失抚养权怎么办?

一、离婚因为没请律师错失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二、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三、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四、法律依据: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就是离婚因为没请律师错失抚养权怎么办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一方如果没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是属于自己的,一方仍然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也考虑到了抚养权人的经济能力等问题,所以并不是完全因为没有找律师的原因。


相关内容: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回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妇女在怀孕时,身体、心理都处于一个特殊的状态,为保护妇女以及胎儿的权益,法律给此时的妇女诸多特殊保护。例如,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婚姻家庭才是怀孕妇女生活的根本,那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千零八十二...


·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如果夫妻一方以分居满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证明夫妻实际上已经分居两年了,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呢?证明夫妻分居又该提供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


·2023新《婚姻法》全文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婚姻是最神圣的,因为有了婚姻才使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在我国婚姻法是更改了一次又一次,主要就是为了能让每一个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婚姻中不受到欺负,那就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是什么?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是什么?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一、婚姻法中关于一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法中关于一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则也不是不可能的。此时要是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这当然是最好的。不然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那现实中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成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我国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原先的抚养权决定,具体有两种变更方式: 1、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向法...


·申请离婚,首先需要夫妻双方两个人具备离婚条件,具体如下:
    申请离婚,首先需要夫妻双方两个人具备离婚条件,具体如下:1、两个人要一起到其中一个人(她/他)户口在的地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也可以在现役军人团以上的驻地登记处或者另一半的户口地的登记处)。2、两个人要一起去,一起申请,不能找人帮忙或者委托别人帮忙办理。3、申请离婚的两个人的所有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都要齐全。3、夫妻两个人都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


·在我国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在我国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当夫妻离婚时,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有网友咨询律师,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呢?我们提醒您,抚养权公证的过程并不繁琐,只要您准备齐证件,就可以去公证啦。 一、办理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