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不管是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而作为当事人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中对诉讼离婚规定了三个必经阶段,那究竟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是怎样的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诉讼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 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律师代理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 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 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三)房屋评估收费

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当事人双方在法院出示的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若选择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组织双方抽签确定。评估机构的费用收取标准是根据房价的。

就包括起诉、答辩以及开庭审理阶段,其中法律明确要求诉讼离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因此实践中,有的夫妻离婚也是因为被调解离婚,而并不是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就一定是被判决离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据调查,现在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有婚外情行为的,那要是生活中发现一方有婚外情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是否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在当下社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层出不穷,因而选择离婚。但是在某些家庭中,一方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不想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而另一方则采用起诉离婚拖延时间的方法回避这个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呢? 一、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如果自己和对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行谈判。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律师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但是前提是父母双方必须就此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1、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只要赠予是财产所有者自己的意思表示,那么在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时起,赠与关系就建立了。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平均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一、女方失业离婚要求男方赔偿是否可以?
    一、女方失业离婚要求男方赔偿是否可以?不可以,离婚时可以要求索赔的条件大质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几种情况可以构成过错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离婚并索要赔偿根据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补偿的方式上,一般要求是一次性给付,适用离婚补偿制度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监护人员负有保护...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离职后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