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人有著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重,于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您又知不知道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我们为您找的模板。

著作权登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著作权登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著作权登记事务:(名称)共计登记_______件。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陈述情况,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即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2、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顾问服务的行业标准和职业标准,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本合同第一条为甲方办理著作权登记事项。

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著作权登记

总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协议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_______%,即首付款¥元整,乙方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后,甲方付清余款,乙方将证书快递给甲方。

五、甲方资料齐备并交纳费用之后,乙方负责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所有事宜,在甲方提供的文件齐全后申请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在受理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拿到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含补正时间,公告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拿到证书)。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尽职完成委托的著作权登记事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或因甲方提供资料虚假,依法不具备条件导致申请失败,代理费用不退还。

2、著作权登记完成后(暨证书已出证),甲方不得拒收证书或拒付余款。

3、乙方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必须返还甲方已交服务费。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所以从以上看来,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制作并不复杂,想要通过此方法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维权的,可以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只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并且符合条件,准备好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那么您想要保护自己的作品,使作品的原创性提高,就可以通过此方法来实现。


相关内容: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
    被国外抢注的中国商标企业怎么预防?商标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它关系着企业的特殊经济利益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商标权的保护,我国多地政府也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时的商标权保护。因此,对于企业来讲,由于商标权利严格的地域性,想要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往多个国家,自己的商标权得到多国的法律保护是前提条件,而提早进行国际注册时企业商标权有多国法律保护的开端。中国企...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法律规定市知名商标如何续展?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


·著作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
    著作权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2、注册取得: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


·当事人如何收集专利侵权资料?
    当事人如何收集专利侵权资料? 一、如何收集专利侵权资料 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三分方面去收集: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该了解的,了解了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


·企业商标名称被抢注怎么办?
    企业商标名称被抢注怎么办?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


·想要知道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现如今,很多人都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就算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如何申请著作权。如何登记或者申请软件著作权呢?下面我就想就两个问题来解决您的疑惑,第一个问题就是“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需要登记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如同专利申请一样,还是具有一定专业经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通过代理机构申请登记。如果你的...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吗?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吗?可以保护独创性作品,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
    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怎么办?商标侵权时间过了一年半依旧可以申请诉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二、诉讼时效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
    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东西我国《商标法》中对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转让权以及继承权等等。针对其中的禁止权,您知道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什么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第三人要使用演绎作品不但要征求演绎作品作者同意,还要征得原作品的作者同意。由此,可以看出演绎作品改变了原有表达而形成了...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转让公证的程序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程序: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