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进行变更,一般都是因为手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此时就可能出现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也就是说公司可能会加入新的规定。但仅限股东变更也是有一定流程要求的,因为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那到底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导致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同时还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行。就股东变更,《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规定,但可能公司内部的章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这两方面的规定都是要遵守才行。


相关内容: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立法机关意识到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故而制定了公司法,并在不久之后,处于让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公司法,也颁发了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最新的司法解释,在改法颁发并实行之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颁发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但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二、最高人...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持有哪几种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持有哪几种方式(一)挂名代持挂名代持系指名义股东持有股权,但所有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出资人享有并承担,名义股东仅起挂名作用。在挂名代持情形下,名义股东的角色仅为“提线木偶”,向实际出资人提供的是“代为”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结果的服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二)完全代持完全代持系指实际出资人仅享有股权的投资收益,股东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名义股东享有和承担。在完全代...


·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公司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单位在遇到经济困难、单位转型的等情况时,是可以裁员的,但这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


·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想要走项目融资的这种渠道,也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在市场当中能够站稳脚跟的项目才行的。而且整个项目要有书面的方案向投资人进行非常详细的阐述,在项目没有建设开发之前的市场反应都是凭投资者的投资眼光来决定的。可能有些第一次接触到融资这一领域的人员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一、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 1、子公司将0.05% 股权转让给母公司,应按财产转让缴纳所得税及印花税。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


·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最新的公司法,那么可能有一些人就想了解一下关于公司法的一些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最新的资产收益的权利。具体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新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说,股东的权利和权益均是围绕上述权利展开的。公司法在具体规定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的同时,允许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


·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
    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合同是当事双方共同签订的,所以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合同的条款。可是往往公司处于强势而公司的员工处于弱势,所以有些企业员工可能会遇到或担心遇到公司私自变更合同的问题,那么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公司私自修改合同有效吗 公司私自修改合同是无效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投诉。 合同是签约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经双方签字盖章认...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不能以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公司法规定能以分公司签合同,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是什么?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后减少法律...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最近有朋友投稿:我司自2016年前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只按2倍工资计算发放,根据有关规定应按3倍工资计算,现员工要求补回差额部分。按照法律法规,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300%日工资加班费,300%加班费是指正常日工资之外另行支付300%还是包括日工资在内共300%? 关于加班费,公司需要补回,并且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