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车,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的交通安全法,不然的话,不仅会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威胁,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来说违规驾驶都是很危险的,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危害性可想而知。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范围,所以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驾车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三、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电动三轮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范围,因此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话,一般都会吊销驾驶证、对骑车的人刑事拘留。如果醉酒的过程中,还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话,刑事责任也更为严重。刑事责任是小,最重要的是,如果因为醉驾失去生命的话,一切都晚了。


相关内容:

·2023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


·醉驾被拘留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喝完酒之后开车被交警发现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拘留。根据有关规定,在醉酒行为成立之后,经过法院的判决就会被押送到看守所拘留。但是进入看守所拘留与进监狱服刑并不一样。那么,醉驾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一、醉驾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


·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车祸发生后就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可是这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


·一、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
    一、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


·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儿做
    在清楚车祸伤残鉴定在哪做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有关因素。通常按照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机动车通常而言是购买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另外还有第三责任险的,只能通过提起诉讼将对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保险公司才会理清相关费用并进行赔偿,因此与对方通过意思自治的赔偿解决此事的可能性不大。 一般而言,需要到有关鉴定部门做的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程度。另外还要做三期鉴定、后阶段治疗费评估鉴定,你...


·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有的人在造成了交通事故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会选择高价请人来代替自己顶包,当然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会被查出来的。此时不管是对于实际的肇事者还是顶包者来讲都是需要承担一定能够的法律责任的,那到底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顶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


·一、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算逃逸吗?
    一、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算逃逸吗? 交通事故后双方离开可能都属于逃逸行为,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能确定,以下行为均可以定义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不仅仅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同时也会对财产造成损害,交通事故中,车辆很容易受到损害。有些较严重的事故,甚至会造成车辆的报废。车辆不能继续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那么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祸事故报废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多久?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需要几天甚至是几个月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可以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没有投标当然谈不上投标保证金了)。2.流标不是你们的责任。购买标书只能说明你们是...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你承担次要责任,一般需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从犯罪构成来讲,即两罪的客体和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交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