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当代社会,财产对任何一个人来说的重要性是非常清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不清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如何继承?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

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婚姻法》也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秦娜和三位继子女均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他们对宋玉涛遗留的财产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三位继子女以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系亲生父母共同财产为由拒绝继母继承的主张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另外,《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基于上述规定,秦娜在继承宋玉涛的遗产时,不仅可以要求与三位继子女同等的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二、房产加名该咋办理婚前婚后各有不同

流程:婚后加名相对简单

既然这样,那么房产加名怎么个加法?对此,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产加名”即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婚前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按转移登记中的“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其中,属于赠与的,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属于买卖的,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另一种是婚后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持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据了解,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所需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

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所需费用: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共110元。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所需流程: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的银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无贷”

所需费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用纯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积金 商业贷款的,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房产证加名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您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中的一个人的,因此如果需要继承的话没有遗嘱或者是其它的,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留下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通过赠与、遗产的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或者是赠与合同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话,那么只能视为个人财产,且该项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参与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夫妻双方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及奖金。这里的劳动报酬不只包括奖金,还有获得的加班费、福利费、奖金等等; ...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


·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后妈财产?
    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后妈财产?可以的,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也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放弃资产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丧葬补贴算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丧葬补贴算遗产吗?1、丧葬补贴不算遗产,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让死者安息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


·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有的夫妻由于缺乏生育能力或者自己不想生育而选择收养孩子,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来讲,他们对养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一十一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什么?
    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什么? 胎儿出生是死体继承规定是关于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续继承。死胎没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