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工伤认定虽然对于员工来说是维权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是不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员工来说,恐怕再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就很难了。只要自己及时的提出申请了,社保局也会尽快的出具工伤认定结果书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保局在接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书和其他的材料以后,应该在60天之内做出决定,决定受理的话,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家属。只要决定受理了,那么结果书15天之内就应该做出结果。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如果有些人应该回避的话,必须要回避,以免影响认定的结果。


相关内容: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还需加盖区劳动部门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5、如鉴定结果为1-4级伤残职工,提供工伤职工建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二、工伤中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7个月本...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您讲责任落实到人,所以使得工程质量管理变得高效成为了尤为重要的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管理工程系统,确保工程质量。所以首要是了解了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接下来由为您解答。 一、底线原则 所谓底线原则,就是质量管理的底线,不能逾越。 (1)满足要求。即满足规范、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 (2...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


·工伤保险的关系转移应该怎样办理
    工伤保险的关系转移应该怎样办理 一、工伤保险的关系转移应该怎样办理 1)、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办理。 2)、办理材料 1、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关系转出所需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2份); ②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三方签订的《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 ③《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原件...


·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处理劳务关系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当企业员工和他所在的企业之间出现劳动纠纷,都是需要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的,用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处理劳动关系与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政策的是名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的。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不要单位签字?
    在一些工厂,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导致人员伤亡。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工人要通过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单位没有处理的话,个人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家属办理。在提交资料的时候,会用到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那么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不要单位签字?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不要单位签字?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不签字并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的。2、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


·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
    商业机密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有时候员工会和企业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了员工的保密义务。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也有具体条文。现实生活中,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非常多。那么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


·通过劳动关系认定证据进行维权
    劳动关系的法定认定证据首要文件就是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受雇于用人单位则应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关系的健康行使。但是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企图方便操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提出不合理的薪酬,就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关系认定证据扩大了证据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认定证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大量用人单位都主动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