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工伤认定虽然对于员工来说是维权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是不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员工来说,恐怕再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就很难了。只要自己及时的提出申请了,社保局也会尽快的出具工伤认定结果书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保局在接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书和其他的材料以后,应该在60天之内做出决定,决定受理的话,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家属。只要决定受理了,那么结果书15天之内就应该做出结果。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如果有些人应该回避的话,必须要回避,以免影响认定的结果。


相关内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


·一、待业误工费是否可以索赔?
    一、待业误工费是否可以索赔?可以,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果是在离职、待业期间因他人致伤,可按照其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索赔误工费。误工费通常指肇事方应向受害方支付的因其遭受伤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进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得到误工费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具有劳动能力。有些人认为只能是有正式工作的人才能索赔,这是误区。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其误工费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如果...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一、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
    一、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多少?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因各地的政策和经济水平不同也有所不同,基本在每月2000元左右,与正式编制的老师收入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的。二、临聘教师与代课教师有什么区别?临聘教师与代课教师是一样的,没有区别。这两种性质的教师都是国家公办学校为弥补教师的短缺对外公开招聘,不享受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临时教师岗位。没有编制的学校老师通常属于雇佣...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各种企业的飞速发展,难免出现劳动关系的纠纷问题,此时劳动者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且听以下分析。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


·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任何投资或者工作都具备着风险,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等等原因,企业往往会面临着倒闭的局面。但是在公司倒闭之后,其善后工作也产生了问题。许多劳动者都有着疑问,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就申报工伤的流程而言一共有三个大步骤,首先是受工伤,其次是拿到公司方面的工伤相关证明,最后是把这些需要的材料提交给工伤鉴定部门。受伤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点除了遗憾没什么可说的,为了公司方面提供的工伤证明,暂时是建议不要离职的。 一、申报工伤的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在建筑工程中, 很多人很容易混淆质量验收与质量考核,其实两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是检验批。 如果是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基本单位就没有统一规定了,要想工程有条不絮的进行,分清工程上一些固有名词还是必不可少的。 一、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1、检验批。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


·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可随之而来的是施工纠纷事件的频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规定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双方会签订施工合同。那么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您做相关解答。 一、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工伤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因为工伤造成的赔偿金额问题经常会引发法律纠纷,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妥善处理好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由于工伤造成的损害一般分为几个等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现实中进行工伤诉讼一般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情,那么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司法鉴定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