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诉讼与非诉讼管理工作,使法律纠纷得到正确、及时处理,有效维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事务,包括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 本办法所称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是指以公司及所属单位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活动包括:民事诉讼(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是指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为一方当事人,仅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或由第三方主持,采取协商、调解、咨询、谈判、仲裁、复议、申请、公证、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实行法律事务部门归口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和具体受委托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单位)开展初始工作并逐级汇报的制度,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第一负责人的制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

第二章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的办理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发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的任何诉讼和重大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都应上报公司,公司可以授权所属单位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公司所属单位应按公司意见处理;涉及财产性非诉讼可计算额在1万元以下和其他影响不大的非诉讼(涉及企业重大权益和声誉的除外),公司所属单位可以依职权处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为公司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下属的单位的法律事务部门为本单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管理部门。未设立法律事务部门的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管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

第八条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管理部门在各自权限内对本级与下级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协调。

第九条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管理制度;

(二)归口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接受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

(三)对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进行登录、统计、整卷、归档;

(四)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

第四章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的处理

第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职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应当采取诉讼或其他维权方式来解决时,有义务向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有关情况,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及时告知法律事务部门,并呈报公司领导。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 在企业的经营、商务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的,当事人、有关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律事务部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律事务部门处理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第十三条 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向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请示,依批示处理;非诉讼案件可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牵头协调安排,相关业务部门、单位通力协作。

第十四条 法律事务部门接受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后,应根据待处理的法律纠纷事务的具体情况指定经办人。经办人负责对该法律纠纷事务的处理。属于公司管理总部的法律纠纷事务,相应办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属于公司所属单位的法律纠纷事务,相应办理费用由公司所属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指定经办人代理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时,应制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诉讼活动,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案情,并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进展和办理情况。

第十六条 经办人对法律纠纷事务进行初步分析后,对法律纠纷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经办人详细书面陈述(或笔录),我方当事单位关于有关该事务的报告和公司领导的批示;

(二)当事各方主体情况资料;

(三)有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四)其他与法律纠纷事务处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七条 经办人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报告初步处理意见。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见后,应组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第十八条 法律事务部门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当事单位(部门),并可要求当事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同时应依据法律纠纷事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第十九条 经办人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纠纷事务。处理过程中,可随时要求当事单位(部门)配合。

第二十条 经办人对法律纠纷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就法律纠纷事务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文件,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报告、律师函等。

第二十一条 所有书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由经办人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名后上报或提交。

第二十二条 坚持保密原则,案件知情人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如果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完结后重要信息也不宜对外披露的,知情人具有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 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完结后,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裁定、裁决、调解文书,法律事务部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裁决、调解文书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由法律事务部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法律纠纷事务处理完毕后,由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对法律纠纷事务进行总结,提出书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及责任分担,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行。条件允许时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第二十五条 法律事务部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第五章 罚则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工作责任的认定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形成初步责任认定意见后,应上报公司,根据公司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责任人包括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相关人员有以下违反本办法的情况,造成公司及所属单位经济损失或者名誉受损等其他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及承担赔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在经营管理中存在过错,引发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二)对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或超越职权不当办理,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三)不能及时提供与法律纠纷事务相关的原始证据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证据毁损、灭失,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泄露案件秘密,造成法律纠纷事务处理的被动不利,直接引发败诉等严重后果的;

(五)发案单位、承办单位及相关的业务人员严重失职造成法律纠纷事务处理的直接不利后果,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活动中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七)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及所属单位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应主要考虑责任人的主观过错(故意和过失)、造成损失的数额,同时应结合其行为对公司声誉、经营运行等方面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确定责任承担形式以及责任幅度。

第二十九条 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赔偿损失和承担刑事责任等。责任追究的其他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内部待岗等。

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同时处以经济处罚。不够行政处分的,可以单处经济处罚或者单独适用责任追究的其他方式。经济处罚与损失赔偿不应同时适用。

第三十条 经济处罚标准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5000元;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为:根据情节轻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10%,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第三十一条 单处或者并处经济处罚的,除被处罚人能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罚款的以外,应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次扣除总额不得超过被处罚人当月应发工资的20%。

第三十二条 相关责任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须由相关责任人按过错大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采用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责任人除其能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金或与公司达成其他约定的以外,公司在以自有资金承担赔偿金后,可以采用每月从该责任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中直接扣除一定数额的方式,使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每次扣除总额不得超过责任人当月应发工资的20%。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未全部支付其赔偿金的,在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之前,未支付的赔偿金应与劳动合同解除时其个人帐户上的其他费用一起结算,未能支付的,

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就其应该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与其签订赔偿协议书或由其本人提供合法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 相关人员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事务工作中出现刑法规定情节,涉嫌构成犯罪的,由法律事务部门配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责任追究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应当送交被追究责任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该书面决定还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 公司鼓励职工检举、举报和揭发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查证属实的检举、举报和揭发,公司将根据涉案标的大小,对检举、举报和揭发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在法律纠纷事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突出者;

(二)发现重大缺陷,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法律管理机构的职责,法律纠纷处理程序、处理办法及原则。并且,针对容易引发的法律纠纷,该办法给出了相关的对策。一般来说,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就是民事侵权风险,这一点公司要引起注意。


相关内容:

·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
    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可以吗?一人公司吸收其他股东入股是可以的,吸收入股后就不能是一人公司了。所以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手续,具体的变更流程如下: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2、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


·公司是法人主体
    公司是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破产后,已将公司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
    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有些公司会设置“末位淘汰制”的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将排名相对靠后的员工予以淘汰、辞退。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但是对被淘汰的员工也很残酷,并且,以这种方式辞退员工,是否具有合法性? 在法律上,对“末位淘汰制”其实没有作规定。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


·公司法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十分严重的。比如说其中需要承担的有名,是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且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既然是赞人可能就涉及到离婚,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依法析产,公司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即可 二、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俗称两愿离...


·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当中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这是针对购买公司内部的股份的这件事情,如果公司当中有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一般都是在股东放弃购买权的情况下才能转让给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也是约束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当中的相关程序的,下面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股东之间基于相互...


·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个体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我们在外面消费时所看到的水果店、服装店等商铺的老板都称之为个体户。有些个体户因为经营有方,经营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需要转型成为企业。很多人对个体户转型成为企业的办理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我们为您整理了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您可以阅读了解。 个体户转公司流程 ? (一)办理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向工商局注册窗口提交拟设企业的名称预先...


·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有哪些
    一家公司如果想要经营就必须去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注册,只有注册过后的公司才有资格进行商业活动,从而获取商业利益,对于我们许多公司来说注册时间的长短往往是自己市里的体现,因为有时间底蕴的支撑,那么,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有哪些呢? 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 1、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提示读者,国家政府性质的网站后缀都有“”其中,“gov”为“government”的简写。由于网址不是那么好...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现今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融资决策的相关问题,如何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融资时候需要掌握各种融资方式特点,正确的融资决策需要考虑非常多的因素,而确定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就是帮助企业做出正确融资决策的重要分析工具之一。下面我们就简单和您聊一聊企业应该如何计算融资无差异点。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无差异点? 融资无差别点也称自有资金利润率无差别点,是指每股收益相...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一、公司注册法律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组成: 北京(北京市)+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北京(北京市)+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科技+北京(北京市)+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太平洋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科技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


·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公司失去法人资格或被撤销。在这里,必须将公司设立无效制度与公司法人资格制度区别开来。公司法人资格否认之对象必须是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之公司,仅因为公司滥用法人资格,致法院“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因此,法人资格否认制度,并未否认公司人格,恰恰相反,它必须以承认公司人格为前提。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则不同,由申请人提起申请后,公司被判成立无...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必须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融资机构。企业银行融资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必须要按照该步骤进行。 一、企业银行融资流程 1、企业申请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