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后离职 是否有赔偿?

工伤认定对于每一个人都不是很陌生,因为工伤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一种补偿,因为在发生事故之后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害以及经济上的巨大损失,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饿赔偿以及福利待遇,那工伤认定后离职 是否有赔偿?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后离职 是否有赔偿?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辞职的,对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不要辞职。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工伤保险条例》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和时效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即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一定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期限的起始日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超过此期限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这里要提醒工伤职工的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不以单位同意为必要条件。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应当注意,在2004年1月1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时效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规定申请时效,如果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均应受理,不存在超过申请时效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 2004年1月1日以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一是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以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家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申请时效应当自 2004年1月1日起计算。二是工伤职工在 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申请时效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一定要注意的就是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申请工伤认定一定要及时的去办理不要拖延,并且在认定之最好不要离职,否则将会影响自己的赔偿金额等。



相关内容: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一、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劳动法》具体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2023拖欠工程款怎么样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内容是怎样的?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水电等等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如果说有三天我们经历没有水没有电的生活,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很难熬,觉得这样肯定是生活不下去的,所以说如果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水电等问题的,那么对于生活是会造成很多影响的。那么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怎样的? 一、地下防水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1、2、3、4级。 2、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这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的重要凭证。当我们由于某种原因从原单位进行辞职,之后获取与原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十分重要的。那么,遇到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重要性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及福利,特别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一定的规,那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二为一 在劳动关系认定进路的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步步为营的观点,认为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是两个独立...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则需要承包给一些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一、项目的内部风险1、技术、材料和设备性能、质量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整个项目的技术方案、产品质量、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施工安...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一、施工竣工资料有哪些资料?
    一、施工竣工资料有哪些资料?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子单位)...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一、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在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规定,五一劳动节当日安排放假一天,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具体的放假时间需要根据当年国务院出具的放假通知来确定。二、五一加班费收入是否要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年终奖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也是很有分量的,因此很受员工的关注。
    年终奖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也是很有分量的,因此很受员工的关注。年终奖是薪酬范围,是劳工的权益,也是企业应该发放的。但是发放的年终奖的多少,每个人都是不同,这是要根据员工的个人效益,公司的年度效益决定的,那么年终奖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 2016年度终奖金评定办法和标准 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平、公正、客观、透明、有效的评定,现将《2016年度终奖金评定办法和标准》公布如...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经常都会听说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对农民工利益的损害,因此急需解决,否则就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那实践中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