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之所以会诉讼离婚,主要还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了才能得到解决,从而让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自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事项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诉讼离婚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1、孩子由谁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见。

2、子女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止。

(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彩礼的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予以返还。

2、房产分割:此处主要讨论商品房的具体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单独赠与,另外一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

(3)贷款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购房合同是哪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哪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诉讼离婚也是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很多人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这里面都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诉讼离婚后注意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解答。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遗传疾病。   2、全身检查。   全身体格检查主要是从上到下的全身检查,看身体是否健康。除一般常规体检的项目外,...


·引产休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久
    引产休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二、...


·配偶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配偶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当夫妻一方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时通常会感到焦躁不安,有些人会选择共同患难,有些人会选择决然离开。那么发现配偶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呢?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的程序?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如果还在诉讼时效之内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则不再受理该案件,也就不能再重新分配财产了,所以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自主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


·可以离婚三年起诉争取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三年起诉争取抚养权吗?离婚三年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只要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形,都是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


·中国《民法典》离婚条件是什么?
    中国《民法典》离婚条件是什么? 1、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主要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可以的。在诉讼中,代理词是必须要的,无论民诉还是刑诉。无论当事人是聘请了律师还是请其他人代理,代理词是必须准备的。 二、财产纠纷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员): 作为姚某、杨某的代理人,参与其与冯某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诉讼,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承望予以考虑。 ...


·沈阳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现在沈阳市民政局每天都会受理不少离婚案件,离婚已经是这个社会司空见惯的事情。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时,要写一份离婚协议书,里面会对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金额等做出详细规定。那么沈阳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沈阳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双方复婚之后再离婚怎么离
    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一、婚姻诈骗罪构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