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其实个人宣告破产是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的。比如说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普通公民不会涉及到个人破产的相关程序。不过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个人破产也有所提及,您也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个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破产的规定不多,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二大点小标题把“《民法典》”去掉,同时把内容排下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民法典》法人解散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人解散: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人解散说明
法人解散的, 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但是, 法人章程另有规定、法人权力机构另有决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 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清算期间, 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清算终结, 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 清算终结时, 法人终止。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 法人终止。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登记的, 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在法人成立后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 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 承担连带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民法典》当中对个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法人被宣告破产后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的规定,被宣告破产的,破产以后在银行是没有办法进行贷款的,而且破产以后,相关的债务债权关系,也必须积极配合法院的处理。
相关内容: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一、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账户情况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就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后,其会计主体将发生变化。自法...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企业未破产清算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一、定义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
二、撤销权制度概述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2条则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的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二)、破产管理人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申请执行人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双方均为申请人。...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的限制的必要性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撤销权的限制的必要性 一、破产撤销权概述
破产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行或损害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破产撤销权的建立,其直接目的在于试图使那些恶意逃避债务而非法转让的财产回复为破产财产,或者使非法设定的财产权利效力予以撤销,从而得以实现全体一般债权人间的最大化公平分配。
二、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