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性质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人身受到受伤害的,应给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受到工伤时,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携带相关的资料证明去社会保障局等你够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却总是有公司单位不承认员工的工伤,这是员工便可以申请工伤仲裁。那么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后仲裁时效是多久

先行法律中没有对工伤仲裁时效的明确规定,但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劳动能力鉴定做出之日为起算日。

司法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工伤认定的定义及特点

1、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2、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劳动仲裁的定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员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往往是最容易被侵害的,对于工伤的认定,如果存在争议的,员工可以申请工伤仲裁,且时间一般是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内容:

·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关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越早做越好,害怕错过期限,有人则认为越晚越好,因此这样可以申请一笔数额不小的误工费。做早了,钱就少,晚点做容易错过鉴定最佳时机,那么到底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呢?接下来请听我们为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在出院以后马上要做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你因为交...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签订合同代表着是合作共赢,但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不善,只能走法律程序,发生法律官司,提起法律诉讼。在法律上,对于诉讼的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明确不同诉讼的诉讼地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的有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责任?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实际中,为保证员工不会因为断了经济来源,影响维持正常的生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是,有些公司为尽快做好人员安排,或是员工发生重大违纪情况,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按规定,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实施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 1、跟员工协商一致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随时解除劳...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理?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