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可能我国普通公民对于洗钱这种刑事犯罪案件的了解是非常的模糊的,其实这主要也是因为,洗钱的这种犯罪行为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当中的。如果我国普通公民想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在以下的文章当中,一起来认识一下关于洗钱的相关规定。

一、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掩饰、隐瞒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本条所称“毒品犯罪”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指犯罪分子犯罪所获取的非法利益以及利用犯罪所得的非法利益所生产的孳息或者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根据刑法的规定,洗钱罪的行为对象只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二、什么是洗钱罪?

所谓洗钱犯罪,是指“将脏钱洗净”或“将钱漂白”,使犯罪所得的收益得以隐瞒和伪装,使之具有表面的合法性,是对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各种犯罪活动的总称。它与传统犯罪形式相比,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企业型犯罪。

从具体法律条文来讲,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只要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洗钱罪: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三、触犯洗钱罪一般是怎么判的?

了解清楚了什么是洗钱罪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以洗钱罪的罪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上述洗钱罪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实施此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出于故意的,明明知道该脏款是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非法所得,仍然实施了犯罪行为。洗钱其实说白了就是自将赃款洗白,在做账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是合法的。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当中的洗钱罪的这种行为,仅限于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走私的违法所得。


相关内容:

·绑架罪犯罪中止应判几年
    绑架罪犯罪中止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规定是利用职务上的一些便利,对于公共的财产来进行侵占而逃税罪的话,主要是关于税收方面秩序的违法,所以采取了一些欺骗的手段虚假申报或者是不申报一些税收,从而逃避缴纳税收,这是需要进行一个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二、拘...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贩毒吸毒多长时间就判刑了
    贩毒吸毒多长时间就判刑了?无论贩毒多长时间都会被判刑,贩毒判刑不是以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只要是贩卖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贩卖毒品越多,判刑越重。贩毒在刑法上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吸毒通常不会被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遗弃罪诉讼时效是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父母遗弃子女的情况,有的是出于家庭因素,有的是出于资金状况,还有其他的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管是因为什么,遗弃未成年子女是构成遗弃罪的,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犯遗弃罪的人,利益相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遗弃罪诉讼时效是几年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到底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


·入户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盗窃也可以叫做入室盗窃,这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具体情形,同时也是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形。而在对入户盗窃量刑之前,要先对入户盗窃的行为进行定罪。那究竟对入户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呢?而法律中对入户盗窃量刑又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室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 构成盗窃犯罪,应当依法处理。入室盗窃就是进入他人居住生活的范围内实施盗窃的行为,性质还是侵财类犯罪,相对而言,其在量刑...


·故意伤害罪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行为人在生活当中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话,肯定是免不了要被我国公检法机关提起诉讼的.但是作为故意伤害罪当中的被告方也是有权利聘请律师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那么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聘请律师之前,需要搞清楚故意伤害罪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只有在了解过后,才能够聘请到合适的律师. 一、故意伤害罪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1、深入了解机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以...


·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一、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