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2)权属证书缺失。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违章建房,开发商不能向主管部门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等。(3)“一房二卖”。由于两份合同涉及的标的为同一房屋,而开发商已将房屋交付给其中一份合同的相对人,该违约行为致使另一份合同的相对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释》第八条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乏这样的案例。(4)房屋质量低劣。包括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情形。在上述情形下,《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买房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买房人来说,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对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5)房屋面积误差。《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示范文本第五条也有与之相同的供当事人选择的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对于开发商来说,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距。这样即使选择该种处理方式也不会造成损失和变更价款之烦。
二、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3)仲裁。仲裁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4)诉讼。诉讼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鉴于标的额过于巨大,出现纠纷时,建议广大购房者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强制力的保障。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多多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买卖商品房涉及到很多环节,而在不同的环节中自然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此时可能产生的纠纷也是不同的。在对这些纠纷进行解决的时候,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这样纠纷得以解决,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相关内容: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那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虽然税值不高但是也非常重要,需要缴纳的当事人按时按量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的缴纳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期限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一次性签订5年租赁合同的,应按5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规定合同期限可以在签订...


·买房是按揭的钱都是我自己出的到时离婚的话他有一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楼房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楼房买卖合同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一、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有效。但如果抵押目的是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


·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第...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


·临沂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
    临沂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要是当事人一开始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相比之下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对于租房中的纠纷,首先需要知道究竟会产生哪些纠纷,然后才能采取措施来解决。下面就让我们为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中的纠纷包括哪些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平潭房屋拆迁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