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梦想着掌握一项专业的技能,以提高自身的价值,同时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实现人生价值,餐饮行业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行业,吸引着太多的年轻人去接受培训,那么餐饮技术培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合同模板。

餐饮技术培训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

为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的服务技能,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专项培训费用请高级专业技术培训人员为乙方进行了为期____月的专业技术综合培训。

基于上述事实,为明确培训结束后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认如下条款:

第一条 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服务。

第二条 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培训方式:

第三条 培训费用

1、培训期内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项目包括:培训费、工资、往返交通费(先由乙方垫付,培训结束在餐厅工作满3个月凭车票由甲方全额支付)、住宿费。按甲方与培训单位约定伙食由培训单位免费提供。上述费用已经从甲方的员工专项培训经费列支。

2、培训费用预计为____元左右,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照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培训。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2、培训完毕后应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应将所学传授给甲方公司同仁。乙方怠于履行该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尽力的,视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六条 服务期

风险提示: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1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

甲乙双方的服务期为培训开始起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培训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按规定给予处罚;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自取证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服务不满一年离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乙方为甲方服务满一年后,如离职不扣除本协议中涉及的培训费用。

第八条 其他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直接适用此模板,亦可以灵活修改。但是一定要确定好对方的主体资格,并约定好培训的内容、时间、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我们的权益不被侵犯。


相关内容: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算? 损害赔偿:《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承租人的解除权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


·非法集资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一、非法集资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非法集资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借款合同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法益不仅包括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还有债权人的财产。借款合同作为非法集资的外在表现,属于非法集资行为整体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单个的非法集资行为同样确切无疑地损害了...


·常见的合同纠纷?
    常见的合同纠纷有哪些2023 一、常见的合同纠纷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划分: (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 (四)有名合同纠纷和无名合同纠纷 (五)标准合同纠纷和非标准合同纠纷 二、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


·一、出租人无故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无故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


·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怎么写?
    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怎么写?现代交通物流运输指的是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工具的运输。当设定一条新的物流线路时,需要先进行试运营运输,来测试新线路的所需时长、线路状况等信息。在试运营运输阶段,合作双方也是需要一份合同的,那么一份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范本,欢迎您阅读参考。 物流试运营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2、适...


·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在现代社会,资本市场是非常繁荣的,资金的筹集渠道十分的广泛。私募基金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私募基金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比如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我们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合同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一、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际履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如果...


·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有效吗?
    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有效吗?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一、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用假名签字,导致对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而有利于自己的,属于欺诈行为,该行为是不合法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将可能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签合同用假名字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用假名字和相对方签订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