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工程使用寿命,如果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一种威胁。因此,工程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把控,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则要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那么,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
了保证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目标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一、施工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控制以国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为依据。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必须报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预算书》、《节点和月度完成产值书》等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艺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凡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要限期更正。到期未改的,将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5、施工单位如须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等文件资料,经批准后,分包队伍方可进场施工。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分包的,除责令分包队伍退场外,将对总包方处以罚款5000-10000元。
6、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进行各项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不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时,监理单位将按规定不予验收。如因资料不齐全,影响工程验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影响竣工验收从重处罚。
7、施工单位必须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严格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报监理方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凡未经监理方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者,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8、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前将隐蔽验收资料报送监理方,凡未报验收资料的一律不予验收。未经监理方验收同意,不得隐蔽。凡擅自隐蔽除责令返工外,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9、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时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要求返工整改。整改后,经复检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0、对于甲方分包项目,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无故刁难,故意不配合对工程造成影响者,给予1000-5000的经济处罚。
11、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重点工序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隐蔽报验时,监理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监理人员要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处以100-1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监理公司调换相关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与监理公司解除合同。
12、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二、工程材料质量管理
1、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必须先报验,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监站要求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中。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严禁用于工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时将责令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视情节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0-10000元。
2、经业主方指定的工程材料品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征得业主方同意。如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的,将责令返工,并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0-10000元。
3、监理单位要做好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如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给业主方造成损失的,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1000元罚款。
4、对于甲方供应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且材料数量、规格型号要力求准确,数量不准确超出预算部分,甲方按照市场价2倍的价格扣除。不按规定上报的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2、施工方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等文件,经批准后执行。如不按时报送将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4、施工方在具备开工条件时,及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审批后方可开工。
5、施工方必须及时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总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服从业主的开发计划,经审批后实施。如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延误时,将按合同约定索赔违约金,施工方工期提前时将按合同给予奖励。
6、施工方必须在每月25号报送下月《月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及《材料计划》。凡《月进度计划》审批后实施,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延误时将处以罚款2000元,《月进度计划》提前完成时给予同等奖励。
7、施工方在周例会时报送下周《周进度计划》,审批后实施。凡《周进度计划》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延误时,将处以罚款500-1000元,《周进度计划》提前完成给予同等奖励。
8、监理方要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施工方周、月度、年度及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时及时向业主方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保障建设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将根据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罚款。
四、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方必须搞好施工环境、劳动环境,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经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凡安全工作达不到要求是,除责令整改、停止施工外,将视情况处以罚款1000-5000元。
2、议定事项和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给予罚款200元。
3、当监理下发《监理工程通知单》时,施工方应及时落实通知单中的工作内容,及时对下发的通知单进行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问题未落实整改的处以罚款200元。
4、施工方必须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5、施工方防火设备、设施必须到位,做好防火管理。施工现场不得抽烟,发现施工现场抽烟者,给予施工方罚款500元/次。施工方如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动火管理制度执行,未按发包方动火管理制度执行的,给予罚款10000元/次。
五、文明施工
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文明工地的建设。经检查三次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2、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使建设文明工地目标得以实现。
3、施工方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场不得有随地大小便现象,如有发现,给予施工方罚款500元/次。
其中施工质量管理、工程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等多方面对工程质量处罚进行了详细规定。像施工单位采购不合格材料影响工程质量的,除了要对工程返修外,还会被处以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款。
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5、事业单位...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中国建筑公司
被告:美国集团公司
1993年3月5日,中国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美国集团公司高级商务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权。1993年4月12日双方在美国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商务楼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由中国建筑工司承包负责,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美国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2、美国集团公司作为发包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承担每日10...
·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事情您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的。所以按照正常的习惯来说,您只对生活当中经常接触到的事情会比较了解,像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毕竟不是时常发生,您不了解也是情有可原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通化市机关公务员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解除劳动关系后保险怎么办?
现代生活中,跳槽和辞职并不是新鲜事,个人会由于情感或者家庭的问题选择变更工作,这种情况下,就面临着和前公司接触劳动关系,结束劳动合同。一份工作的结束,还要面临着处理好与自己紧密相关的社会保险问题。不少人辞职倒是干脆,面临这些后续问题却不知如何是好,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后保险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
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被质疑,越来越多的虚假产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国家不得不对公司这种制假售假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种责任最大的就属行政机关了。他们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首先应该进行惩处。那么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呢?
一、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违法性...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是否为注册地?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住所一般都是为注册地,实际以公司实际注册为准,如果以办公地址为准会存在法律风险,如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据的提取与合同不同等的造成的法律风险。 合同上可以添加LOGO,不存在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周六本身是属于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有的时候单位可能出于生产的需要要求员工加班,而此时单位要求加班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同时也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那如果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周六上班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
·什么条件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在以下七种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
·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只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是否可以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便是存在疑问的难题。如果认为入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的法律知识。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
·劳务关系工伤是否可以赔偿?
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既可能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存在劳务关系。在劳动合同关系下,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而如果双方仅仅建立了劳务关系,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工伤,即使购买了社保,都无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那么,是否建立了劳务关系,工作中受伤就无法得到赔付呢。接下来,我们将和您分享劳务关系工伤赔偿的有关知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