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股东如何分配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话,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那么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破产清算...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也就是说,有担保的,可以优先受偿)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盘点,将公司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完毕后,该企业就可以注销了。破产清算是要支付清算小组清算费用的,那么,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将会就此问题为您介绍破产清算的相关知识。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言,破产法也明确规定的二者的清偿顺序。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有关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和分配方式。第二款规定对破产费用予以先行清偿,实为明确了对破产费用的优先受偿权。而第三款则规定当破产财...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 破产,您应该都是听说过的。破产需要向法院申请,而且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进行破产申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那费用是怎么算的呢?债权人需要缴纳破产费用吗?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的问题。 一、债权人需要缴纳破产费用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费用,不应由债权人支付,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果股东在他的出资范围之内有限的承担公司的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
·分公司注销后,原负责人能解除限高令吗? 被执行分公司已经被批准注销,注销后该公司已不存在,且该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该分公司注销后相关权利、义务归于总公司,现分公司已不存在,应当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案情简介 一、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伍修德与江苏国龙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国龙翔建设有限公司云南...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前,首先应当确定清算主体,再由清算主体选任清算人,因此明确清算主体是清算程序的前提。一般认为,投资主体或者公司组建者在公司清算程序中负清算之责是现代法人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国法律通常规定股东或者董事是清算主体,负有在公司终止后组织清算的责任。比如《德国民法典》第48条规定董事会负责公司清算;《日本民法典》第74条规定,理事为清算人。 在我国...
·一、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如何清算? 一、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如何清算?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工资收入证明来计算,也可以提交农民工的工资条,来作为证据认定处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误工费赔偿的,需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工资待遇来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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