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要是确定在离婚之后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作为女方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那要是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抚养费要支付到何时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五、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变更抚养费的情况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是之前协商约定孩子抚养费的话,则此时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由法官对抚养费做出判决的话,那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此时只需要拿着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行了。



相关内容:

·拐卖妇女儿童该怎么认定
    要想将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定罪处罚,那么就需要先对拐卖父母儿童的行为进行认定。然后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内容吧。 一、拐卖妇女儿童该怎么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般而言,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但有几个例外: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了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到庭的被告指负有赡养、抚育、扶...


·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一、最新离婚证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二、离婚证内容 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 三、离婚证...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山东菏泽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的自然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是为我国国土面积广大,相应的资源也丰厚。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巨多,导致自然资源紧张。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社会抚养费政策也配套实施开来。那么,在山东菏泽市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涉外离婚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婚姻问题是您都相对比较熟悉的,近年来离婚数量在增加,离婚率也在攀升。这其中也涉及到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处理起来也是比较棘手比较麻烦的,需要严格按照涉外离婚法律要求来。当然涉外的法律和本国的法律还是有区别的,具体的法律内容如何,您可能并不清楚,不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本站我们到本文进行了解。一、涉外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


·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而女方给付孩子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之后要是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样是否可行呢?毕竟是与孩子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搞清楚才行。那到底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女方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离婚争取抚养权会查征信吗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几种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在了解...


·孩子抚养权怎么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且法院在没有做出夫妻财产的分割判决,那么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任何一方恶意转移财产,都是不允许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法院判决时,可针对转移财产的一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二、离婚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