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夫妻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应用在我国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不能仅仅想着要平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同样的,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释义】 本条是关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的规定。

二、如何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2、经营收益是否共享

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首先,关于夫妻之间的债务,在我国新婚姻法第24条当中并没有规定,新婚姻法第24条是对于夫妻之间遗产继承的权利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新婚姻法第41条当中有所规定,夫妻共同生活之间的债务,离婚的时候共同偿还。


相关内容: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钱不还这种情况,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拒绝偿还借来的钱财,使借钱者遭受损失,并且很困扰。如果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再经过多次协商后还是不能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但是这样的情况,对于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一)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抄婚后,男方给女方出具一份欠条,一般情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二、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这也就是说,处理债务纠纷时应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


·一般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
    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 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的升降变化幅度。要根据各种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作出合理的留有余地的效益测算。如果经济效益好,债券利率可能适当高一些。 (2)债券期限 债券都是有期限的,期限长短是确定债券利率的又一重要因素。通常情况下,期限短,利率...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确认? 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据、出库单、入库单、结算清单等证据,被告认可的,即视为原告的主张合法有据,如果被告否认,法官会要求被告提交申请,进行字迹、公章真伪的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意见认为是被告所签的字,即使被告否认,法院也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还款义务。 二、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债...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会使用的合同的一种,虽然很简单,但是因为欠条格式不正确经常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才能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欠条格式如何写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 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1、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故此最好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2、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二、借钱不还如何打官司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到银行办定期存款怎么存好?
    尽管现在市场上投资理财工具很多,产品也比较丰富,但是很多中老年人还是喜欢到银行存款,认为这种方式是最安全的。银行存款有活期和定期之分,其中定期存款的利率较高,流动性相对较差。那么,到银行办定期存款怎么存好?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到银行办定期存款怎么存好? 定期存款的期限可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远远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并且利率大小与期限长短成正比,五年期的...


·一、离婚债权处理协议书?
    一、离婚债权处理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二、离婚协议书债务处理有哪些内容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___(男/女)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______元(大写:_____...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集资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向社会不特定大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同样是一种违法的筹集资金的行为,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一起通过以下我们提供的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