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男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发生。在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中,我国法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人需要迫切的了解相关内容。那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下文将会详细解答。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二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由男方抚养。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均可要求抚养,但有优先抚养情况。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即:如果父方有以上优先条件的,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问题。主要由子女定夺。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即:如果子女要求跟随父方生活,则父方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总结来说,男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清楚我国法律对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之后才能根据自身情况,尽力进行抚养权的争取。




相关内容: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
    在现实的生活中,一部分的夫妻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离婚时也引发一系比较复杂的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甚至是彩礼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在此情况下,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下面由我们为您搜集资料,给您解答。一、离婚时有小孩未领证彩礼退吗?结婚后给的彩礼、聘金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前给的彩礼等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


·冷暴力能成为离婚理由吗
    可以。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不能,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


·女方提出离婚怎样多得财产?
    女方离婚怎样多得财产?可以举证对方有法定过错,这样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多分财产,或者提出对方有转移隐藏财产行为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婚姻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丈夫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
    丈夫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


·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有什么要求
    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如果夫妻一方要提起离婚诉讼,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那在实践中,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在诉讼离婚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诉讼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tjlytel}}> 1、通常,有准夫妻会在恋爱期间购置房产作为结婚使用,然而一旦感情破裂,房产如何分割就会成为头疼的大问题。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标准一般最低就是1000-2000元不等。还会依据离婚双方的财产多少来收取一部分,律师费大概就是在1%-2%左右。如果一次诉讼还不能解决,需要二次诉讼的,就需要支付两笔律师费了。 二、请律师要注意的问题 1、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