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可以看出:十级工伤和十级伤残是一样的。

赔偿标准: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左尺桡骨骨折,现在恢复的还可以——十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j)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如有帮助请采纳)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三、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相关内容: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岁。(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


·苏州工伤鉴定流程时间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苏州工伤鉴定流程时间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一项工程的建造时间可能长达数年,在这数年间工程质量也不容轻视。对质量的把控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之中,因为一旦有某个细节不符合法定标准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事态更加严重必须及时处理。那么,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意思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


·一、工伤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企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一、投诉雇童工应该到哪个部门?
    一、投诉雇童工应该到哪个部门?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


·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期限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辞退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方面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针对临时工,我国也是指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最新的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公...


·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为了明确工伤等级,职工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后,劳动保障机构会展开调查,查清职工受伤过程,判断是否构成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


·公司辞退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辞退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赔偿吗?社保的缴纳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以执行者双方意愿为转移,公司必须强制为员工缴纳社保,他不愿意的可以自己辞职,也免去辞退的手续。这种情况下公司将其辞退不用负责,因为员工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员工不缴社保,并不意味着企业能免除自身法定的缴费义务,反而会使企业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1、员工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企业要赔偿其经济补偿金,并且仍应为该员工补缴社会保险。2、员工发...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来,上海高涨的房价也带动了租金的上涨,很多房东都会时不时的上涨房租,也给租客带来的不小的负担。按照上海市最新规定,房租不能随便涨价,那么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 租金只能一年涨一次。居住房屋租赁的租金,原则上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但对租赁期间出租人单方面随意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