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但在离婚之后本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按照约定支付,这样光是靠另一方的抚养,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那现实中要是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则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追讨抚养费。但如果本身之前夫妻就是诉讼离婚的话,离婚之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则可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离婚一方有过错就分不到财产吗
    无可否认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才是以离婚收场。那是否离婚一方有过错的,就一定分不到财产呢?许多当事人比较担心的是这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一方有过错就分不到财产吗 《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


·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怎么办?
    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担负着抚养的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为种种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不想支付抚养费,因而导致了许多经济纠纷的发生,也间接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到底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马上帮您解答。 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天生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无...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家庭的离婚导致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有的孩子就追随父母一方形成的新家庭而与其他人形成了抚养关系。抚养关系就是特定的关系形成的照顾,以及辅助关系,但是形成抚养关系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 一、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 首先,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婚姻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抚养关系所需要的期...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如果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即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且听我们来为您分析介绍。 一、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对自身利益的保护程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时候,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财产制执行。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


·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并与之订立书面协议,赋予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照顾和管理...


·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


·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离职后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