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的罪名,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我们该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呢?我国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内容,下面将为您展现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寻衅滋事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介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接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四)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的定义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定义是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适用数罪并罚的特征: 1、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包括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括单纯罪和复杂罪。必须是司法上认定为数罪。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的规定,相关条款如下: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自己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


·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
    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早日回归社会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之后怎么争取从轻判罚 1、尽快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关于法院判刑可以缓刑吗?
    符合下列缓刑的条件的,就可以判处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理由应当要免除刑法吗?应当要免除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且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刑也不是很严重,那此时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 1、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


·轻伤二级没谅解能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的,法院仍有判缓刑的可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取得受害者谅解并不是缓刑的前提条件。而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较好的的认罪、悔罪表现的,可以争取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放火罪。不过如果是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此时构成的就是失火罪了。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在确定构成犯罪之后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一、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