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进出国边境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手续才行。但现实中有些人却选择以偷渡的方式来进入国边境,这样多半就会被抓。而这里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就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会涉及到的一种犯罪,那我国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罪,主要是看是否满足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以下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犯罪主观方面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而予以放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则可能涉及玩忽职守罪。(三)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而以其他方法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按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所谓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 (边)境,是指违反规定,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不履行检查出入境的职责,对偷越国 (边)境人员予以放进或放出的行为。(四)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拒绝交付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这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也是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如果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明知是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私自放行,则构成了犯罪。司法实践中,放行偷越国(边)境罪往往与受贿罪、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联系在一起,要准确的进行区分,掌握好定罪和量刑。具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内容,上文中已经为您作出了介绍,另外要注意的是,此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而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



相关内容:

·入室盗窃一千元以下会怎么判刑?
    入室盗窃一千元以下会怎么判刑?入户盗窃的,不管盗窃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蓬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入户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了我们国家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侵犯了商业机密的权利人的权益。对于能够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就是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当然也包括法人或是其他非法人的单位。如果发生了这样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要求监察部门应当立即责令犯罪人停止其犯罪行为,并且根据犯罪的情节将会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对孕妇一...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投毒罪是危害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那法律中规定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


·拐卖儿童该不该判死刑
    看具体情况定。拐卖儿童,有特别严重的情节,才处死刑,包括以下情节:1、拐卖儿童十五人以上,或者拐卖儿童八人以上不满十五人手段特别恶劣的;2、盗卖婴儿、幼儿多人或多次的;3、摧残、虐待被拐卖的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引起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


·违法票据保证罪是金融犯罪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
    违法票据保证罪是金融犯罪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于违法票据进行保证造成重要的经济损失而构成的犯罪行为,那么对违法票据保证罪立案标准是法律对该种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标准,对于该罪行的惩处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了保障,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是法律保障人们利益的手段。 一、对违法票据保证罪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一、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吗? 监视居住可以抵拘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
    对于强奸罪怎么能判缓刑?强奸罪是不会判缓刑的;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1、犯该罪的,处...


·持刀抢劫怎么判刑
    抢劫,是一种既会危害被害人的人身权,也会危害到被害人的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抢劫罪属于手段恶劣、性质严重的暴力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最低也会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严重的的可以被判处死刑。如果持刀抢劫,如何判刑呢?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况,抢劫罪本身就属于暴力性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携带了刀具,但没有使用,比如只是把刀放在身上,没有拿出来,或者虽然拿出来了,但只是吓唬被害人,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严...


·治安大队拘留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治安大队拘留不能超过多长时间?治安大队拘留不能超过半个月,一般在3天左右,也可以延长到10天,特殊情况的话应该是不超过30天,刑事拘留有最长37日的情况,当到达了刑事拘留的情况就有判刑的可能,所以需尽快委托本律师会见辩护。关于拘留具体有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以及行政拘留,其中行政具有属于具体的行政处罚。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


·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我国当前的经济交易市场是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交易市场,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弊端也就由此显露。有时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或者是资金的不足,有时会出现虚假投资的情况。对于虚假投资单位犯罪根据金额的差异会予以一定的刑事处罚。那么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虚假投资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