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

如今离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夫妻在感情破裂后,往往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当前的生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事情,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有些时候,双方会商量将离婚房产留给孩子。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

首先,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其次,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使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这方面的知识。按照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可以将房产留给孩子的,这样的话,房产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双方应该选择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孩子。具体手续也比较简单,当事人带着相关资料到房产局办理即可。




相关内容: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实际取得所有权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现实中,有的人就仅仅知识进行了房子公证,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有法律效应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有法律效应吗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要依据强拆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未补偿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


·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在购买了二手房之后,不是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就算交易完成,由于房产具有特殊性质,需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并且还要办理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一般来讲,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


·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一、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


·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结婚买房时,常常会出现婚后一方首付、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情况。许多人对此种情况下的房产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主要注意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地局部门投诉。二、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内容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内容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不需要的,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如果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需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如果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就可以了,所需全部费用...


·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转租房屋有什么风险
    一、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各个省份的房屋租赁 备案合同登记办理地点与流程都有所不同,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大部分相同,尤其是北上广一些大城市中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


·武汉二套房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最近几年,武汉的房价一直保持上涨的节奏,一些在武汉生活的外地人,在有了第一套住房后,还想再买一套商品房作为投资。对于他们而言,要及时的了解掌握武汉关于二套房方面的政策,因为这些政策随着都在变,那么武汉二套房政策有哪些最新变化?下面就由我们具体做个介绍吧。 一、武汉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在武汉市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