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一、弄清受理条件
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有的医患纠纷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医患纠纷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律师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可以考虑以下情形:
⑴是否发生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雇员与患者及其亲属之间在医疗活动中发生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医疗技术服务合同关系。
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了医患关系(即看病或求医的法律事实)。
⑵是否发生人身损害结果;
人身损害结果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因为过失造成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或之后发生了不良反应或死亡的结果。
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发生了具体的损害结果(包括医疗尚未终结,损害结果尚不能固定的。这通常是作赔偿预算时考虑的问题,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再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⑶是否发生经济损失;
⑷是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对医方而言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对患方而言是指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的行为。
⑸医方行为与患方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⑹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相同,但其特殊性在于患方由于不懂医学且国家没有完善的医疗行业信息披露制度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通常无法知道权利受损,但依生活常识能判断的除外。
二、对当事人进行风险告知
医患纠纷案件涉及多学科知识和司法文检、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营养护理期限、医疗依赖等多种鉴定,致使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事故法定赔偿标准过低,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通过制作谈话笔录或与当事人在《聘请律师合同》中订立相应条款,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医患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有其特殊性,一般分为全过程事务委托代理和专项事务代理合同。
专项事务代理一般包括:
⑴代为调查、取证;
⑵提供《个案分析咨询报告》;
⑶参与封存病历或“现场实物”;
⑷办理“现场实物”鉴定申请;
⑸提起尸体解剖申请及监督尸体解剖过程;
⑹参加当事人协商;
⑺提请并参与行政调解;
⑻代为进行“医疗事故罪”刑事控告;
⑼出席初次或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或由法院委托的各种司法鉴定会。
四、收集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⑴ 案件线索一般包括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⑵ 证据范围一般包括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五、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
⑴ 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指导当事人立即会同医方一起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并提请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⑵ 对某些死亡原因不明的案件应指导当事人在48小时之内提出尸体解剖申请;
⑶ 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得到其他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佐证,律师应建议当事人立即转院;
⑷ 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⑸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加盖医院章)并封存主、客观病史;
⑹ 提起证据保全、调取申请。
六、审查病史资料
⑴ 违反蓝、黑笔书写、红笔修改规定而用电脑打印的;
⑵ 添加或篡、涂改的;
⑶ 非经治医生书写或无经治医生签名的;
⑷ 没有医生、护士签名的;
⑸ 上级医生修改病史未按规定书写的;
⑹ 重要病史记载内容相互矛盾的;
⑺ 重要病史如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缺失或被藏匿的;
⑻ 影像资料记载的姓名、摄像时间与患者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⑼ 病理送检申请单、病理切片、检验报告互相矛盾的。
七、审查诊断阶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一般包括:
⑴ 未作任何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⑵ 未作常规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⑶ 未对常规检验提示的异常情况作病因鉴别检查(包括其他常规检查和特殊项目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⑷ 患者病情需要留置观察未予留置观察的;
⑸ 对患者病情、既往史、家族史及药物过敏史没有追问或记录就得出诊断的;
⑹ 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会诊的;
⑺ 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
⑻ 病理穿刺、活检组织未按规定置放或标记的;
⑼ 病史书写违反规定的;
⑽ 医疗机构提供的大型医疗设备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安全要求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在先,造成漏检、漏诊、误诊、误治的,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实体上违规。医疗实体上违规与全部或部分损害后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一般包括:
⑴ 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鉴别诊断药物而没有告知的;
⑵ 使用创伤性或风险性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⑶ 使用费用昂贵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⑷ 病情危重或恶化没有及时告知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均构成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程序上违规。
八、审查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
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一般包括:
⑴ 没有适应症就盲目用药的;
⑵ 虽有适应症,但同时存在禁忌、慎用症未予注意和及时调整药物仍予使用的;
⑶ 违反药物剂量、维持量、使用期限、输液速度、进入途径、配伍等规定的;
⑷ 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
⑸ 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
⑹ 硬膜外麻醉选择不当的;
⑺ 全身麻醉选择不当的;
⑻ 麻醉恢复期治疗、护理不当的;
⑼ 手术适应症及时机掌握不当的;
⑽ 清理呼吸道操作不当的;
⑾ 探查、切除手术违反相应手术规程的;
⑿ 术后拔管时机不当的。
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一般包括:
⑴ 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治疗药物未告知的;
⑵ 择期手术未告知患者可选择输入自身血而予输入异体血的;
⑶ 未履行术前谈话、签字就施予手术的;
⑷ 明知医疗技术条件欠缺未建议患者及时转诊的;
⑸ 虽有手术指征但擅自扩大手术范围的;
⑹ 未用合理、经济的手段进行治疗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直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造成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九、审查其他违规行为
1、雇佣医护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2、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
3、是否发生执业类别错误;
⑴ 医疗机构是否超出执业类别、科目许可范围;
⑵ 医师是否符合其执业类别;
⑶ 护士是否取代医生下达医嘱或改变医嘱;
⑷ 护士是否在手术室充当麻醉师;
⑸ 雇佣的护工是否取代护士的工作;
⑹ 雇佣的护工是否具有生活护理必须的健康证。
4、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取得使用许可证(包括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书);
5、医疗机构自制药剂是否取得许可证。
十、患者及其亲属是否存在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行为
⑴ 拒绝使用适当治疗或抢救药物的;
⑵ 拒绝进行有关常规及特殊项目检查的;
⑶ 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的;
⑷ 拒绝医生留院观察建议的;
⑸ 拒绝医生转院检查或治疗建议的;
⑹ 拒绝支付门诊有关费用的;
⑺ 对猝死或其他死亡诊断有异议又拒绝进行尸体解剖的;
⑻ 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既往病史、家族史、药物过敏情况的。
在解决医疗纠纷案件上小时分的严谨,因为医疗纠纷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恶劣影响,不仅会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给受害者带来很严重的损害,因此解决医疗纠纷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二、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通常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我们的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时常发生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二者是等同的。不过,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将二者进行分别处理。那么,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需要对医疗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用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几级医疗事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认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很多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
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现在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对于病情来说现在的技术依然不能保证可以完全治愈患者,这也是不少医疗纠纷发生的诱因之一,当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不少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
·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一、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
·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但是很多医护工作人员并不清楚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矢口否认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2)违章...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一、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的解决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 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 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