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怎样?

一、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间怎样?

a、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b、24小时内

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3、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

4、对于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询)问。

c、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d、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3日内(3日前)

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3、对接到报案后,经调查不立案的在3日内将不予立案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等事项,送达报警人。

4、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3日内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调卷公函后,应当在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f、5日内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g、7日(7日内、7日后)

1、对未知名尸体,7日内无人认领或身份无法确定,应当及时在地(市)级报纸上刊登启示。

2、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7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7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h、10日(10日内,10日后)

1、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2、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报纸刊登未知名尸体认尸启事,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4、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5、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1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的规定处理。

6、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i、14日(两周)

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从立为刑事案件之日起经两周工作未能抓获,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上网通缉手续。

z、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k、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l、1年(一年后)

对未知名尸体的骨灰存放一年,存放证留档备查,一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殡葬部门处理骨灰。

、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限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年。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5年。

3、致人伤残、死亡1—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0年。

4、对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吊销驾驶证处罚的,使(领)馆官员、使(领)馆车辆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永久保管。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对立面的,车辆的使用,给我们的生产生活是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为我们的出行等节省了非常多的时间,但是,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还是会导致很多悲剧的发生。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主责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25条内容 2、第30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交通事故属于被告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依法应当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交通事故诉讼费依据什么计算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大多都采取私下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许多大型的事故或产生了争议的事故是无法自行解决的,所以进行诉讼来解决交通事故就纠纷也是很常见的方式。不过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依据什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最大限...


·车险划痕险影响下一年缴费吗
    划痕险理赔会影响下一年的车险吗?那么,划痕险理赔会不会上涨下一年的保费呢?据了解,划痕险的理赔次数会算入当年出险总次数中。划痕险理赔一次,下年车险保费就会相应上涨。所以,如果是小刮小蹭,最好不要出险,理赔后不划算。二、划痕险理赔范围划痕险主要保障车身划痕,在保险期间内,如车身表面出现划痕,只有投保的车辆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保险公司才会根据合同的规定,按实际损失赔偿。除此之外,根据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很多时候企业需要获取更多资金都会采用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虽说发行债券的方式运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由于债券的一些特性,使得很多企业都愿意这样做,而且有很多人都愿意去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债券可能会带来的风险,那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风险有哪些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在的风险 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比如(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受害人平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十。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项目的赔偿,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对于交通事故,还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等基本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受害人因事故受伤所需治疗的各项...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
    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如果小汽车的车牌没有固定好,就容易被雨水冲走。按照我国规定,没有车牌上路是要扣12分的。作为车主,应该及时补办牌照,以免影响自己正常出行。其实,手续也并不复杂,那么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就民事纠纷需要打官司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诉讼费。但是,打民事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呢?是不是原告交了,就由原告承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那么此时的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车祸医疗费谁出。 一、车祸医疗费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如何确定 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一般来讲,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 一、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